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ST美讯 公告编号:2023-63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0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北路12号5层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林林先生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特别决议事项的议案:议案2。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达、郑婷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