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安泽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0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0月13日起,广发安泽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暂停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合计超过100,000.00元的大额业务。即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申请金额大于100,000.00元,则100,000.00元确认成功,超过100,000.00元(不含)金额的部分将有权确认失败;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大于100,000.00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100,000.00元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超出部分的申请金额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
机构投资者通过多家销售渠道的多笔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申请将累计计算,不同份额的申请将单独计算限额,并按上述规则进行确认。
本基金恢复办理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3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景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
业务限额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0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0月13日起,广发景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调整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业务限额为100,000.00元。即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申请金额大于100,000.00元,则100,000.00元确认申购成功,超过100,000.00元(不含)金额的部分将有权确认失败;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大于100,000.00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100,000.00元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超出部分的申请金额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
机构投资者通过多家销售渠道的多笔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将累计计算,并按上述规则进行确认。
本基金恢复办理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3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招财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0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0月13日起,广发招财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暂停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合计超过100,000.00元的大额业务。即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申请金额大于100,000.00元,则100,000.00元确认申购成功,超过100,000.00元(不含)金额的部分将有权确认失败;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大于100,000.00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100,000.00元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超出部分的申请金额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
机构投资者通过多家销售渠道的多笔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申请将累计计算,不同份额的申请将单独计算限额,并按上述规则进行确认。
本基金恢复办理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3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汇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开放期
并进入下一封闭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汇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2023年9月8日发布的《关于广发汇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等有关规定,广发汇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366,以下简称“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原定为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10月16日,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做好本基金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决定将2023年10月12日定为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最后一日,本基金自2023年10月13日起进入下一个封闭期,下一封闭期相应调整为自2023年10月13日起至2024年10月13日(含)。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提前结束开放期并进入下一封闭期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
2.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 或020-83936999)、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