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型基金
中基金(FOF)2023年12月4日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11-27 B016版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了保证基金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于2023年12月4日暂停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自2023年12月5日起(含2023年12月5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登录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相关情况。

  关于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型基金

  中基金(FOF)调整申购赎回确认时间和净值披露时间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提高基金申购赎回效率,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3年12月5日起调整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主代码:005156,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确认时间和净值披露时间。即投资者自2023年12月5日(含)起的申购、赎回申请日(T日)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2 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同时T日(2023年12月5日(含)起)的基金份额净值将在T+2日内公布。

  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更新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5日

本版导读

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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