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坦股份”)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新疆扬子江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事项已经2023年9月11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2023年9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40)、《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泰坦股份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喀什分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以下简称“昆仑银行喀什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1、扬子江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签订了编号为HTZ650746600LDZJ2023N016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融资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期限自2023年11月24日至2024年11月24日。建行喀什分行与泰坦股份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650746600YBDB2023N016),为全资子公司扬子江公司向建行喀什分行申请的人民币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泰坦股份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89400112311060001201),为扬子江公司向昆仑银行喀什分行申请的人民币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公司对扬子江公司的担保金额为4,000万元,剩余可担保余额为6,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扬子江纺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3MABKXCF2XU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新疆图木舒克市前海西街27号
法定代表人:陈宥融
成立日期:2021年02月26日
经营范围:面料纺织加工;棉花加工;棉花加工机械制造;棉花加工机械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面料印染加工;纺纱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服装制造;服饰制造;棉花收购;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劳动保护用品生产;鞋制造;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扬子江公司100%股权。
财务状况:
单位:元
经查询,扬子江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泰坦股份与中国建设银行喀什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担保方: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新疆扬子江纺织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3年止
6、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7、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二)泰坦股份与昆仑银行喀什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担保方: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新疆扬子江纺织有限公司
3、债权人: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每笔债务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则为借款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6、最高债权额:2,000万元人民币
7、担保范围:最高余额内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和执行费用等)。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40)。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0,000万元,占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126,214.08万元的比例为47.54%。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6,740.40万元(其中为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相关业务开展过程中所承担的担保额为12,740.4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担保额为4,000.00万元),占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2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
1、《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2、《保证合同》;
3、《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