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3-042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11-28 B075版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7日在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大道3号公司102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结合方式召开。在征得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2日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公司董事长就临时召集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情况在会议上进行了说明。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雷钦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完善公司职业经理人有关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职业经理人选聘管理办法》《职业经理人薪酬管理办法》《职业经理人薪酬对标细则》三项职业经理人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经理人)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经理人)团队上一任期经营业绩优异,考核结果均为A(优秀)等级,董事会予以高度认可,经审议作出如下聘任决定:

  1.聘任司景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聘任唐国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3.聘任郭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4.聘任钱静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5.聘任王佳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职业经理人)任期为2023年11月27日至2026年11月26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高管团队2023一2025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关联董事雷钦平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管团队2023-2025年度薪酬标准及任期相关激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关联董事雷钦平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43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决定。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44号)。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3-043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8元/股。本次回购的总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按上述价格上限及回购金额测算,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约4,620,000股,占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约0.2753%,不高于约9,250,000股,占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约0.5512%。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公司实施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未来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根据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环境”)相关计划,其将自2023年10月28日起12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号)。

  ● 风险提示:(1)本次回购方案需由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决定,存在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的风险;(2)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3)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为维护公司价值,保护投资者权益,并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2023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本次回购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决定。

  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本次回购,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尚需取得债权人同意。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需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及时通知债权人。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目的:为维护公司价值,保护投资者权益,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总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若按回购金额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620,000股,占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约0.2753%;按回购金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250,000股,占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约0.5512%,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8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本次回购的总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总金额下限5000万元人民币、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0.8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620,000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回购计划实施完成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按照本次回购总金额上限1亿元人民币、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0.8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250,000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回购计划实施完成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约245.98亿元,其中货币资金约16.6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约102.81亿元,负债总额约136.52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约为55.50%,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亿元测算,本次回购金额约占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的0.41%,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0.97%。

  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根据重庆市国资委下发的《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无偿划转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0%股权的通知》(渝国资﹝2023﹞351号),重庆市国资委将持有的水务环境8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控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9月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以及《关于收购报告书摘要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本次无偿划转事宜完成后,渝富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合计控股公司52.72%的股份。其中,西南证券曾于2023年7月、8月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753,637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披露的《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除以上情况外,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且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任何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

  (十一)公司已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函,根据上述持有公司股份的主体所作回复,上述持股主体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二)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三)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在取得授权后立即转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等;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及相关授权人士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5.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6.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回购公司股份注销及减资、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8.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期内有效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1.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方案,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将产生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保证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3-044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14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大道3号三峰环境总部大楼1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14日

  至2023年12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大道3号三峰环境董事会办公室(506A室)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3、股东可按上述要求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三峰环境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股东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3年12月13日17:00。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出示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联系方式

  电话:023-88056827

  传真:023-88055511

  邮箱:zqb@cseg.cn

  邮编:400084

  联系人:刘女士、朱先生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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