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公告编号:临2023-054 债券代码:185193 债券简称:21蒙电Y1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于2023年11月24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送达。
(三)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于2023年12月4日形成决议。
(四)董事9人,参加表决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战略与ESG委员会的议案》,同意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在其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相应ESG管理职责等内容。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继续担任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其中董事长高原为主任委员。
调整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增加本部机构设置的议案》,同意公司本部增设新闻中心、信息中心、物资供应中心三个机构。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3-056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3-057号公告,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公告编号:临2023-055
债券代码:185193 债券简称:21蒙电Y1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于2023年11月24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送达。
(三)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于2023年12月4日形成决议。
(四)监事3人,参加表决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公告编号:临2023-057
债券代码:185193 债券简称:21蒙电Y1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修订《章程》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条款序号相应进行调整。修订后的《章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公告编号:2023-058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0 点 00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工艺厂巷电力科技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第1至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项议案同时提交了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12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8:30-17:30。(如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请不晚于2023年12月20日送达)
(二) 登记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工艺厂巷电力科技楼证券与法务部
(三)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 个人股东: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工艺厂巷电力科技楼
公司邮编:010020
联系电话:0471-6222388
公司邮箱:nmhd@nmhdwz.com
公司传真:0471-6228410
联系人:阿力亚
本次股东会会期一天,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公告编号:临2023-056
债券代码:185193 债券简称:21蒙电Y1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本部机构设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运转效率,规范公司机构管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增加本部机构设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设机构情况
公司本部本次增设三个机构,即新闻中心、信息中心、物资供应中心,各中心职能如下:
(一)新闻中心,负责公司信息采编、新闻宣传、活动策划等业务;
(二)信息中心,负责公司信息化管理、网络信息保密及安全管理等业务;
(三)物资供应中心,负责公司采购信息平台运维管理、采购基础数据的维护和审核、招标项目采购管理平台月度计划及采购方案推送和结果回传等业务。
二、本次增设机构后公司本部机构设置情况
公司本部本次机构调整后共设有六个部门、三个中心、一个临时机构,具体为:
六个部门:证券与法务部、企管部、财务与预算部、党建工作部、纪检审计部、人力资源部;
三个中心:新闻中心、信息中心、物资供应中心;
一个临时机构:新能源前期办公室。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