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5 证券简称: ST 星源 公告编号:2023-063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诉讼部分所涉金额,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根据一审判决足额确认预计负债,并确认对免责担保责任人一深圳市合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债权,不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
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16日、2023年1月30日披露重大诉讼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21-033、2023-003),涉及王迺玉、俞青6宗案件的诉讼。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其中5宗案件的终审判决,具体判决情况如下:
一、终审判决情况
1、(2023)粤03民终10660号(一审案号(2021)粤0391民初6323号)
终审判决:公司与丁芃共同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2,000万元及相应利息,不承担担保责任,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2、(2023)粤03民初终10661号(一审案号(2021)粤0391民初6332号)
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公司无需承担责任。
3、(2023)粤03民初终10662号(一审案号(2021)粤0391民初6333号)
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公司无需承担责任。
4、(2023)粤03民初终10663号(一审案号(2021)粤0391民初6327号)
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公司无需承担责任。
5、(2023)粤03民初终10664号(一审案号(2021)粤0391民初6334号)
终审判决:公司与丁芃共同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3,000万元及相应利息,不承担担保责任,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以上诉讼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对于上述部分涉及公司需承担责任诉讼,公司已根据一审判决足额确认预计负债,并确认对免责担保责任人一深圳市合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债权,因此不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终审判决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