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3-12 B024版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首次公告披露了公司与刘可夫、回声股权转让纠纷的诉讼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3日、8月4日、8月22日、12月26日披露了该诉讼事项的进展。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2023-044、2023-053、2023-075)。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

  公司近日收到法院送达的(2022)京03民初611号之三《民事裁定书》,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30日作出裁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萝岗支行账户的冻结。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备查文件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2)京03民初611号之三《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1日

本版导读

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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