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调整
为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增加高等教育阶段国家奖学金名额,提高奖助学金标准;提高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
对于高等教育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通知》提出,从2024年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翻倍至12万名,每生每年奖励标准提高到10000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增加到9万名,其中硕士生增加到7万名,博士生增加到2万名;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提高到6000元。
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本专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37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元至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3700元。
从2025年起,提高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中央财政支持标准,其中硕士生提高到每生每年10000元,博士生提高到每生每年12000元。中央高校可分档设定奖励标准,最高不超过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0000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向拔尖创新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倾斜,向学术型研究生倾斜。
对于高中阶段学生的资助政策,《通知》提出,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在1200元至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档。将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平均资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200元至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档。
(贺觉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