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延续实施居民换房
退个税政策至2027年底
1月1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门联合公告,宣布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税予以退税优惠。
居民换房退个税政策自2022年9月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经过2023年三部门发文续期后,持续实施至2025年底。本次三部门再次发布续期公告,将政策期限进一步延续至2027年底。
公告明确,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个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个税。
从下调个人销售未满2年住房增值税,到本次居民换房退个税政策续期,近期稳楼市支持政策主要聚焦于降低楼市交易成本。(贺觉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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