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行业廉洁从业细则迎来修订 薪酬追索扣回机制打通“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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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艺文/制表 图片来源:AI生成 |
证券时报记者 刘艺文
证券时报记者昨日获悉,中证协正就修订《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下称《细则》)在业内征求意见。
《细则》要求加大对投行、债券交易、经纪等重点业务领域和营销活动等关键环节的内部检查力度;禁止利用算法设计、参数配置、功能设置或违规使用系统权限等方式输送或谋取不正当利益。
此外,《细则》还明确,证券经营机构确认工作人员存在廉洁从业违规情况的,可以依据劳动合同及公司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员实施薪酬追索扣回。
“这次修订的制度逻辑在于,廉洁从业监管正从‘人管人’转向‘制度管权’。投行、债券交易、经纪是利益输送的历史高发区,加大内部检查力度是把监督嵌入业务全流程,以跨部门协同替代单一合规部门的单点防守。”南开大学金融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
提升廉洁从业管理质效
据介绍,此次《细则》修订是为了弘扬和践行中国特色金融文化,落实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有关要求,推动证券经营机构进一步完善廉洁从业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廉洁从业风险,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
2020年发布实施的原《细则》,在推动证券经营机构强化廉洁文化建设与廉洁从业管理、提升从业人员廉洁意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伴随资本市场改革持续深化,行业对夯实廉洁从业基础提出新要求;同时,证券经营机构业务数字化、国际化程度不断提升,也为行业廉洁风险防控带来新挑战。
此外,行业廉洁风险事件仍有发生,对行业形象和可持续发展造成负面影响,证券经营机构的廉洁从业管理仍存在短板。
基于上述背景,中证协表示,有必要对《细则》作进一步修订,推动证券行业切实提升廉洁从业管理质效。具体而言,一是大力弘扬和践行中国特色金融文化,落实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要求;二是推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有效覆盖新业务;三是补齐证券经营机构内控管理短板;四是细化完善规则要求,保障制度体系务实管用。
明确薪酬追索扣回机制
《细则》还健全了激励约束机制。明确薪酬追索扣回机制,证券经营机构确认工作人员存在廉洁从业违规情况的,可以依据劳动合同及公司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员实施薪酬追索扣回。此外,还鼓励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对主动抵制不正当利益输送、主动报告重大廉洁风险情况的工作人员,在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田利辉表示,薪酬追索扣回机制打通了问责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将违规成本从行政处分延伸至经济追偿,形成实质性威慑。
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细则》为了适应业务发展的新变化,增加对创新业务的廉洁从业管理规定。针对业务创新发展等情况,要求证券经营机构在创新业务推出前完成廉洁风险专项评估,建立廉洁风险防控和处置机制,完善业务全流程廉洁管理要求。
《细则》还新增数字化业务的相关规定。针对业务活动中数字化应用逐步深入,引导证券经营机构强化技术应用中的廉洁风险防控,禁止利用算法设计、参数配置、功能设置或违规使用系统权限等方式输送或谋取不正当利益。
田利辉表示,算法相关条款颇具前瞻性,直面数字化展业中技术手段异化为利益输送工具的新风险。因为在量化交易和智能投顾场景中,参数偏移一个基点即可实现隐蔽的利益转移,传统事后审计对此难以察觉。
加大重点业务内部检查
据悉,此次《细则》修订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在面向行业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证券经营机构业务活动及自律管理实践,对多项内容予以重点完善。
具体来看,《细则》进一步完善廉洁从业监督机制。一方面,明确协同监督机制,要求证券经营机构指定专门部门牵头负责廉洁从业情况的监督,建立健全与纪检监察、合规、风控、审计、财务、人力等部门的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整改督办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监督合力。
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鼓励建立健全廉洁从业风险和违规事项内部报告机制,发现违规行为的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应责任,保护内部报告人合法权益。此外,《细则》还要求加大对投资银行、债券交易、经纪等重点业务领域和营销活动等关键环节的内部检查力度。
《细则》还细化内控管理要求。一是要求证券经营机构每年排查廉洁从业风险点并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二是引导证券经营机构在委托、聘用第三方机构或者个人提供服务的协议中明确反商业贿赂、禁止不正当利益输送等条款。对存在廉洁违规行为的第三方机构,应当终止合作。三是要求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资产管理等业务中,不得以输送或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设计产品或设置交易结构、管理费用、收益分配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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