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发布金融支持服务业扩能提质意见
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
证券时报记者 贺觉渊
为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推动转变传统重资产重抵押的融资支持理念,着力解决轻资产企业融资难题,增强服务业金融产品针对性有效性,持续提升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服务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触达率,加快构建适应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为服务业扩能提质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意见》从提升金融机构支持服务业的专业能力、加大对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金融支持、做强做优金融服务业等方面提出19项务实的工作举措。
在加强能力建设上,《意见》提出,金融机构要形成差异化金融服务格局:全国性银行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服务业薄弱环节,自主选择3—5个重点方向强化金融供给;地方法人银行要根据地方服务业基础和未来发展规划,重点围绕1—2个行业开发适配区域特色的金融产品;保险机构要开发推广营业中断险、网络安全保险、公众责任险、健康险、意外险等险种,分散服务业企业和从业人员风险;证券、基金等非银金融机构要为服务业企业提供综合化的直接融资与资产管理服务。
《意见》要求,加大服务业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聚焦服务业经营主体资金需求,做好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支持。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金融机构可利用供应链“数据信用”和“物的信用”,为生产性服务业经营主体提供基于订单、仓单、运单、应收账款的供应链融资服务,积极探索供应链脱核模式。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发行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发展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在服务业领域开展长期投资;用好资产证券化工具和基础设施领域、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工具。
着眼于加大生产性服务业金融支持力度,《意见》强调,要提升科技服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等发展能级。在助力科技服务方面,围绕研发设计、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检验检测认证等重点领域,创新推出匹配轻资产、长周期特点的金融产品。在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创新发展方面,引导金融机构综合运用信贷、债券、股权等多样化工具,支持“人工智能+软件”发展。
为做强做优金融服务业,《意见》明确将持续完善支付、征信等服务,加强金融消费和投资权益保护。为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意见》鼓励服务业经营主体优先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优化跨境结算、汇率避险、跨境融资、对外担保等“一体化”服务,支持企业“走出去”并提高国际市场参与度和影响力。
此外,《意见》还要求,用好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等政策工具,适时优化政策,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服务消费信贷供给,做好对服务业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实施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和个人消费贷款贴息等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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