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激活内生动力 上市公司质量稳步提升

来源:证券时报 2026-10-13 A001版 作者:程丹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上市公司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微观基础,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印证着中国经济的韧性与活力。2020年10月初,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六年间,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持续完善,上市公司经营基本面、治理水平、创新能力、回报意识发生深刻变化,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枢纽功能不断增强。

  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指出,政策从推动各市场、各板块明晰定位,引导企业专注主业、提高经营质量、增厚股东回报等多个领域入手,全方位推动上市公司质量改善。在企业基本面持续提升的同时,上市公司更加重视投资者的持有体验,股份回购更加积极,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和市场韧性。

  上市公司向新特征鲜明

  上市公司三季报披露拉开帷幕,截至目前,已有超30家公司披露2026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其中逾七成个股业绩预喜(含扭亏),半导体、有色金属、硬件设备等行业增长明显。

  可以看出,预喜群体集中于新质生产力相关赛道,上市公司作为新质生产力落地转化的核心载体特征愈发凸显。半年报数据更有说服力:2026年半年报显示,5557家上市公司中,四分之三实现盈利。其中,创业板公司业绩增长势头向好,净利润增长32.7%;科创板公司业绩更加亮眼,净利润增长4.4倍;北交所公司营收规模突破1380亿元,28家公司净利润翻倍。

  时间拉长看,2024年以来,科技创新企业在新上市公司中占比已经超过九成,科技板块市值较此前增加超过80%。上市公司研发投入持续加码,科创板、创业板企业研发强度长期保持高位。

  传统产业上市公司主动转型,借助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再融资工具推进技术改造,产业升级步伐加快。如南京化纤通过资产置换叠加发行股份的方式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全面剥离原有化纤相关资产,同时收购南京工艺装备,切入高端精密装备领域,以此彻底退出传统化纤赛道、出清亏损低效产能,实现向高端装备制造业务转型。

  这并非个例,一批优质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加快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在上市公司群体中持续推进。“并购六条”出台以来,上市公司累计披露重大资产重组370单,活而有序的并购市场生态加速构建。

  “这正是《意见》提升上市公司发展能力、优化资本市场生态目标的生动实践。”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认为,相关实践契合《意见》支持科技型、专精特新企业上市,实施增强包容性的制度安排,落实了《意见》鼓励上市公司依托并购重组盘活存量、提质增效、转型发展的要求,上市公司质量提升与发展新质生产力形成双向共振。

  强监管夯实规范发展之路

  走稳高质量发展之路,离不开政策托举。六年来,证监会持续加强上市公司全链条监管,推动上市公司质量、结构和投资价值不断提升。

  从加强发行上市监管,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到大力完善常态化退市机制,推动市场加速优胜劣汰,再到开展多轮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推进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着力提升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一系列政策支持企业提升治理水平、实现规范发展。

  六年来,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四类强制退市指标全面落地实施,已有百余家公司平稳退市。与此同时,上市公司股东回报意识显著增强,A股现金分红总额从2020年的1.52万亿元增长至2025年的2.43万亿元,增幅近60%;超过2000家公司连续5年分红,超过1000家公司开展中期分红,分红的频次、金额持续提升。

  田利辉指出,有效的公司治理是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重要保障。治理层面要深化内控约束,杜绝“内部人控制”;回报方面要建立分红长效机制,增强投资者回报的持续性、及时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上市公司从规模扩张迈向质量跃升,为实体经济注入更持久动能。

  财务造假为市场所深恶痛绝。证监会落实《意见》要求,持续健全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压实上市公司“关键少数”与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对财务造假案件从严处罚。依托新《证券法》,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市场禁入、集体诉讼等手段大幅提高违法成本,构建起事前防范、事中监测、事后追责的全链条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财务造假行为,维护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真实性与资本市场公信力。

  近三年来,证监会累计查办财务造假案件247件,作出行政处罚156起,罚没金额近100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财务造假犯罪线索134起,支持各类民事诉讼84件。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郑彧认为,当前资本市场已形成“造假必查、违规必罚、退市追责”的常态化执法态势,立体化、全链条的追责格局将持续压实各方责任。

  持续提升企业投资价值

  站在“十五五”发展起点,证监会将通过一揽子改革举措,持续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近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十五五”时期要进一步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更大力度释放并购重组改革活力,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以四个“更加突出”推动上市公司质量、结构和投资价值不断提升。

  更加突出“优结构”,持续提升A股市场对优质公司的吸引力,继续加大退市监管力度,加强退市后监管以及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保护;更加突出“防造假”,进一步织密财务造假预防、发现和惩处的网络,推动重大案件严查快办;更加突出“促治理”,实施新一轮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严格规范控股股东、实控人减持等行为;更加突出“增回报”,持续发挥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大力督促引导上市公司强化投资者回报意识。

  “制度建设的关键在于构建一个能够扶优限劣,促进资本、科技与产业高水平循环的生态系统。”田利辉建议,改革需聚焦三个适配:一是资本市场体系与产业生命周期适配,完善多层次市场功能,畅通科创企业融资渠道;二是监管制度与创新发展适配,平衡创新容错与风险防控,优化并购重组机制;三是长期资本与科技创新周期适配,推动险资、养老金等耐心资本入市,破解短钱长投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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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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