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局长丁向群:
切实提升监管有效性防控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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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秦燕玲
10月19日,金融监管总局局长丁向群在参加2026金融街论坛年会开幕式时表示,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必须深化监管改革,全面强化“五大监管”,以严密有效的监管筑牢金融安全屏障,以金融之稳助力全局之安。同时,丁向群强调,要加力推动改革转型,不断优化机构布局、大力规范市场秩序、持续提升金融服务适配性。
她透露,金融监管部门将研究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推动机构有所为、有所不为。在保障基础服务、立足承载能力、保持适度竞争的原则下,因地制宜推进中小机构减量提质,更好适应金融供需格局变化。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丁向群在开幕式上首先提及要切实提升监管的有效性。
“提升监管有效性是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也是完善中国现代金融治理体系的内在要求。”丁向群指出,当前,中国银行业保险业运行整体平稳,大型机构经营稳健,中小机构改革化险有序推进,风险总体可控。
不过,金融风险具有隐蔽性、复杂性,要切实增强风险防控的前瞻性、精准性。丁向群指出,一方面要聚焦重点领域,打好风险化解主动仗;完善处置机制,充实化险资源,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市场退出等方式,稳妥处置高风险机构,推动风险持续收敛。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协同联动,消除监管空白;会同各方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强化对跨地区跨部门和新业态新产品金融活动的监管,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着力实现全覆盖、无例外。
近年来,中国金融法治建设进入快车道,金融法、银监法、保险法等立法修法工作加快推进。从最新进展看,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已于今年8月2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金融法草案今年6月23日首次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保险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则自9月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践行法治的关键,在于建制度与抓执行并举。”丁向群强调,一方面,围绕不同类型机构防风险强监管需要,以及机构与第三方合作、网络安全等新情况新问题,加快补齐短板,扎牢制度防火墙。另一方面,严肃查处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的关键人、关键事、关键行为,强化刚性约束,增强震慑效应,让监管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随着金融业运行环境、结构特征和风险形态发生深刻变化,丁向群认为,监管能力水平也必须与时俱进。要注重源头防控,健全监测预警响应机制,优化分类分级监管,做实强制性早期纠正,实现全过程全链条持续监管。注重靶向发力,坚持“实质重于形式”,规范股东行为和高管履职,加强关联交易、大额投资授信等穿透监管。注重科技赋能,加快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丰富工具箱,打好“组合拳”,不断改进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质效。
推进中小机构减量提质是一段时间以来监管工作的主线之一,对此,丁向群指出,要在保障基础服务、立足承载能力、保持适度竞争的原则下,因地制宜推进中小机构减量提质,更好适应金融供需格局变化。对于其他各类机构,她认为,要立足功能定位、管理能力和比较优势,把握好业务边界,做到各司其职、各展所长。
“金融监管部门也会研究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推动机构有所为、有所不为。”丁向群称。
丁向群提到,近年来,通过实施“报行合一”、开展专项治理等,整治无序竞争取得积极成效。无序竞争具有顽固性反复性,需要保持定力、持续发力。特别是强化理念纠偏和行为纠治,督促机构摒弃规模情结,严肃治理不合规营销行为,严厉惩治金融“黑灰产”,真正把竞争的红线划出来,把经营的规矩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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