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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08年6月2日 星期20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增加企业债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通知

  关于增加企业债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通知

  各企业债券发行人:

  为扩大企业债券信息披露覆盖面,促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债券发行主体,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或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应披露的信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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