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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08年6月6日 星期20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239 股票简称:金飞达 公告编号:2008-003号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签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4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17,2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984,117.94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98,235,882.06元。2008年5月15日,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08]第1798号)。

  根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及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二节第五项募投资金用途的有关安排",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州支行、控股子公司南通金飞利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飞利)在中国农业银行通州市支行、控股子公司南通金飞盈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飞盈)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通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统称专户)。

  2008年5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签定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司2008年5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08-001号))。2008年6月4日,本公司、金飞利、金飞盈分别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州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帐号为32001647436059002239。截止2008年5月27日,专户余额为10,637.2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金飞达530万件(套)中高档服装生产线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金飞利在中国农业银行通州市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帐户,账号为10-713001040215036。截止2008年5月27日,专户余额为8,015.80万元。该专用账户仅用于金飞利390万件(套)中高档服装生产线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金飞盈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通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帐户,账号为88010155300002847。截止2008年5月27日,专户余额为5,765.38万元。该专户仅用于金飞盈120万件(套)中高档服装生产线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四、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开户银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五、广发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广发证券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广发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广发证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六、公司授权广发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杜 涛、徐佑军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七、开户银行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广发证券。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广发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特此公告。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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