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审议季度报告的董事会。
1.4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连维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德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亚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 2008.9.30 | 2007.12.31 | 增减幅度(%) |
| 总资产 | 629,076,269.16 | 610,976,235.00 | 2.96% |
| 股东权益 | 527,897,843.82 | 525,058,517.00 | 0.54% |
| 股本 | 245,872,000.00 | 245,872,000.00 | 0.00% |
| 每股净资产 | 2.15 | 2.14 | 0.47% |
| |
| | 2008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08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 | 32,087,552.47 | -9.89% | 101,787,562.66 | -5.41% |
| 净利润 | 2,707,151.47 | -42.65% | 12,674,207.08 | -31.5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 | 15,273,056.01 | -10.18%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 | 0.06 | -14.29%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1 | -50.00% | 0.05 | -37.50% |
| 稀释每股收益 | 0.01 | -50.00% | 0.05 | -37.50% |
| 净资产收益率 | 0.51% | -0.39% | 2.40% | -1.1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0.52% | -0.38% | 2.41% | -1.13%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08年1-9月金额 |
| 处置非流动资产 | -28,895.68 |
| 捐赠支出 | -33,725.00 |
| 其他 | 19,591.64 |
| 合计 | -43,029.04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股东总数 | 25,614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南京港务管理局 | 24,587,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南京长江油运公司 | 2,490,408 | 人民币普通股 |
| 周信玉 | 1,698,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成於谦 | 9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 822,242 | 人民币普通股 |
| 林明建 | 64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沈莹 | 535,603 | 人民币普通股 |
| 吴娟 | 366,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刘宪权 | 363,381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默 | 342,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2008年1-9月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31%,主要是因为(1)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影响。由于相关企业在公司中转、储存产品的业务量有所下降,导致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有所下降;(2)公司的财务费用增加。去年同期公司首发上市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产生了利息收入,而今年1-9月,由于募集资金大量投入和银行贷款产生的借款费用,导致财务费用有一定增长。
2、2008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比上年同期下降37.5%,主要是由于利润下降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2007年10月30日,公司公告了南京市国资委要求我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港务管理局按照《公司法》要求加快公司制改革的相关事项。截至目前,南京港务管理局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仍在进行中,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发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控股股东南京港务管理局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做出的承诺如下:(1)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2)在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将向2005-2009年每年的年度股东大会提出满足以下条件的利润分配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非累计未分配利润)的50%。(3)自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在遵守上述承诺的前提下,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南京港股票,委托出售价格不低于9.07元/股(若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公司2005年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及2006年度、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委托出售价格已调整为不低于5.26 /股)。(4)在2010年12月31日前不因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而失去对南京港的绝对控股地位(持股比例不少于51%)。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严格遵守上述承诺。 |
3.4 对200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 200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下降幅度小于50% |
| 公司预计200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比上年同期下降30%-50%。 |
| 2007年度经营业绩 | 200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0,568,181.00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1)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影响,相关企业在公司中转、储存产品的业务量有所下降,导致公司业绩同比有所下降;(2)公司的财务费用增加。 |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