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申请人民币肆仟捌佰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同意向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借款人民币肆仟捌佰万元整(RMB48,000,000.00)或美元陆佰捌拾伍万元整(USD6,850,000.00),上述二额度加总不超过人民币肆仟捌佰万元整(RMB48,000,000.00)(汇率按1USD=7.0RMB折算)。
2 、同意授权财务总监方友平先生签署与上述贷款有关的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