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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09-04

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书面传真及电话通知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09年3月9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际出席七名。会议由董事长邵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会议的董事审议以下议案,并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浦发银行广州分行贷款的议案》;

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流行前线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流行前线”)和广东海印缤缤广场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缤缤广场”)分别向浦发银行广州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和275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本次贷款均以广东海印商品展销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展中心”)部分物业作为抵押物,由控股股东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集团”)提供信用担保。

投票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贷款的议案》;

广州市海印东川名店运动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川名店”)、 广州市海印布料总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布料总汇”)、 广州市海印广场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广场”)、流行前线、广州市海印布艺总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布艺总汇”)等五家全资子公司向兴业银行广州分行申请合共人民币43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上述贷款均由控股股东海印集团、实际控制人邵建明先生、邵建佳先生以及公司的部分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有关贷款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申请贷款的

子公司名称

贷款金额

(万元)

个人担

保情况

企业担保情况
东川名店1,000邵建明

邵建佳

海印集团、商展中心、缤缤广场、流行前线、布料总汇、海印广场、布艺总汇
布料总汇1,000海印集团、商展中心、缤缤广场、流行前线、东川名店、海印广场、布艺总汇
海印广场1,000海印集团、商展中心、缤缤广场、流行前线、东川名店、布料总汇、布艺总汇
流行前线800海印集团、商展中心、缤缤广场、东川名店、布料总汇、海印广场、布艺总汇
布艺总汇500海印集团、商展中心、缤缤广场、前线前线、东川名店、布料总汇、海印广场
合计4,300  

投票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东海印商品展销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全资子公司商展中心未来寻找合适时机并购商业物业项目需要,拟向有关银行申请贷款,预计贷款额度4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十年(以上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为申请授信金额和期限,具体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以实际贷款金额和期限为准)。本次贷款以商展中心部分自有房产作抵押,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缤缤广场为商展中心本次4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提供信用担保。(有关具体内容详见2009年3月10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东海印商品展销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09-05号)。

投票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条,“单笔担保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的担保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本次单笔担保额为4亿元人民币,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41.21%(按公司2008年6月经审计净资产283,259,254.78 元计),所以此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投票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09-05

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东海印商品展销

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海印商品展销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展中心”)因未来寻找合适时机并购商业物业项目需要,拟向有关银行申请贷款,预计贷款额度4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十年。本次贷款以商展中心部分自有房产作抵押,由公司及广东海印缤缤广场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缤缤广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09年3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此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广东海印商品展销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起义路1号主楼第四层460室

(三)法定代表人:邵建明

(四)注册资本:2,500万元

(五)经营范围:场地出租

(六)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七)截至2007年12月,商展中心资产总额为51,415.84万元,负债总额为48,412.3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应付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金额47,762.46万元),净资产为3,003.5万元,2007年实现净利润956.80万元。截至2008年9月30日,商展中心资产总额为52,334.32万元,负债总额 48,159.6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应付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金额47,449.02万元),净资产为4,174.63万元,2008年1-9月实现净利润 1,171.1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2.02%。(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宜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尚未签订担保协议,根据商展中心的说明,主要担保协议内容拟为: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的信用担保。

(二)提供担保的期限:预计十年。

(三)担保金额:预计人民币4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一)商展中心拟寻找合适时机并购优质商业物业项目,进一步扩大商业物业的经营规模,为此商展中心需储备资金满足并购需要。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公司为商展中心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的信用担保有利于进一步做强上市公司的商业物业板块,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有利,该项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一致同意公司该项担保议案。

(二)以上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为申请授信金额和期限,具体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以实际贷款金额和期限为准。

(三)因本次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贷款预计4亿元作为并购优质商业物业项目的储备资金。公司拟对其向银行贷款4亿元人民币提供信用担保,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东海印商品展销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是合理的,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六、 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08年9月28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150 号),核准海印股份向海印集团发行243,275,724 股人民币普通股及以现金购买相关资产。本次交易资产交割日为2008年10月1日。

截至目前,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2,000万元,占公司2008年6月经审计净资产的183.58%,占公司2008年6月备考合并净资产的79%(备考合并资产总额为144,072.76万元,备考合并净资产为65,822.59万元)。且全部为对子公司担保,无对外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商展中心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商展中心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

(四)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09-06

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09年3月25日(星期三)上午9时30分

(三)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586号广州市总统大酒店A座十四楼会议厅

(四)会议期限:半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二、会议议程:

(一)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州市番禺海印体育休闲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东海印商品展销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分别于2009年2月26日、3月10日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2009-02号、2009-04号)。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止2009年3月19日(星期四)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A股)的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嘉宾。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均以2009年3月23日(星期一)下午5:00以前收到为准。

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委托书一并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西路56-58号

(三)登记时间:2009年3月23日(星期一)(上午9:30~12:00,下午2:00~5:00)

五、其它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联系人:潘尉、江宝莹

联系电话:020-83794902

传真:020-83799848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西路56-58号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范围及期限:

委托股东(公章或签字):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委托人帐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

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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