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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3月1日以书面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3月10日上午9:30在重庆朝天门大酒店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熊维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内容详见今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以母公司本期实现的净利润27,010,960.45元为基数,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701,096.0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2,845,124.53元,减去2007年度已分配的现金股利22,839,096.0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4,315,892.93元。
为回报广大投资者,董事会同意以2008年末股本228,390,9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剩余85,180,254.53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下转B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