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3月24日收到公司董事戈海先生、吴萍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戈海先生、吴萍女士因工作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按相关规定增补董事。
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徐荣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徐荣先生因身体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在公司尚未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由公司财务总监冯建兵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尽快聘任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谨向戈海先生、吴萍女士、徐荣先生在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