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原名青海数码网络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于2004年、2005年连续二年亏损,公司股票于2006 年5月 9 日开始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即"*ST"。
2006年12月,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进行了重组,本公司2007年1月25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经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97.24万元,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555.59万元。经本公司申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决定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行的退市风险警示,但仍然对本公司股票实行其他特别处理,即"ST"。自2008年1月16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2008年度本公司与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重组工作已经完成,并更名为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业务运营正常。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08年度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本公司200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4,516,239.97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57,998,053.51元,每股净资产为2.08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特别处理规定的情形已消除。本公司经2009年3月24日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于2009年3月25日正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的申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决定对本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证券简称由"ST盐湖"变更为"盐湖集团",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由5%恢复为10%,股票代码不变。公司股票将于2009年4月9日停牌一天,2009年4月10日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