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9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发布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本次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本次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9年4月2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9年4月16日、2009年4月17日、2009年4月20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4月16日9:30-4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晶崴国际大酒店三楼会议室(荆州市沙市区公园路12号)
(三)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征集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股权登记日:2009年4月10日
(七)提示性公告
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本次会议提示性公告,公告时间分别为2009年4月9日,2009年4月16日。
(八)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9年4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
3、公司聘请的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代表、见证律师等。
(九)本次会议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
本公司A股流通股自2007年5月25日以来,本公司股票一直处于暂停上市状态,因此,股改期间公司股票将一直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复牌。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以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其摘要。
(三)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需经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A股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及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一)A股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A股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需经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二)A股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通过征集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三)A股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损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A股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或是否投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就均需按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手续: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和出席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身份证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09年4月16日-4月17日的每个工作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99号青鸟产业园六楼
联系人:金志成、韩丹
电 话: 021-52197189
传 真: 021-52197186
邮政编码:200335
五、采取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参加投票。
(一)审议议案: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起止时间:2009年4月16日、2009年4月17日、2009年4月20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 360670 | 天发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四)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输入证券代码:360670; 投票简称:天发投票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
| 投票代码 | 证券简称 | 议案内容 | 申报价格 |
| 360670 | 天发投票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1元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五)投票结果查询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投资者也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历次网络投票结果。
(六)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六、采用互联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一)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二)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4月16日9:30-4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投票注意事项
1、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受交易时段限制,在2009年4月16日9:30-4月20日15:00期间时任意时间内都可投票。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五)投票结果查询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资者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点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历次网络投票结果。
七、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的实现方式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并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舜元地产截止2009年4月1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流通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09年4月11日至4月19日每日9:00-17:00,以及2009年4月20日9:00-14:00。
(三)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详见公司于2009年3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投票委托征集函》。
八、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八日
附件: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委托代理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公司/本人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委托代理人后,如本人亲自(不包括网络投票)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本公司/本人在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意见如下:
| 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 | |
(注:在相应的项目下打√进行选择,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请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字确认,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有效;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