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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王社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立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温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
总资产12,019,095,881.5011,110,553,920.478.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863,352,820.915,625,198,156.044.23%
股本787,952,533.00787,952,533.00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7.44137.13904.23%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2,213,716,541.951,835,920,361.5320.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9,488,213.39357,216,865.520.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9,106,976.15606,784,218.6410.2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84920.770110.27%
基本每股收益0.45620.45340.62%
稀释每股收益0.45620.45340.62%
净资产收益率6.13%8.53%-2.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6.27%8.55%-2.2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937,032.90
所得税影响额2,734,258.22
合计-8,202,774.6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支出主要为捐赠和罚款。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82,84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54,200,268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11,121,47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9,285,04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7,752,066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6,6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6,283,49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成长焦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999,960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3,868,314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3,813,63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699,969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111.17%,主要是一季度货款回收取得较好效果,没有形成新欠,再加上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增短期借款2.3亿元、长期借款3.8亿元,应收票据到期、贴现较多,形成余额较大;

2、工程物资较年初增加34.47%,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金牛天铁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北金牛旭阳化工有限公司待安装设备增加所致;

3、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79.04%,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金牛天铁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借款2.3亿元;

4、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64.92%,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金牛天铁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北金牛旭阳化工有限公司为支付工程款新增的应付票据;

5、应付股利较年初增加3448.03%,主要是计提2008年分红款;

6、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49.67%,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金牛天铁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北金牛旭阳化工有限公司新增借款4.4亿元;

7、其他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67.02%, 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金牛旭阳化工有限公司新收到的节能环保财政补贴;

8、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长39.48%,主要是增值税增加后,税金及附加也相应增加;

9、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31.34%,主要是销量增加后,费用也随之增加,再加上货款回收难度加大,收款费用也相应增加;

10、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474.35%,主要是应收款项降低后,原按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11、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长480.33%,主要是捐赠增加所致;

1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43.95%,主要是一季度售价仍高于上年同期,再加上销量增加,导致收入增加;

13、收到的税费返还较去年同期增长155.33%,主要是矸石电厂和水泥厂的税收返还增加;

14、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316.86%,主要是收取职工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增加所致;

15、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57.04%,主要是产量增加后,对外采购量也相应增加;

16、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47.86%,主要是职工薪酬增长所致;

17、支付的各项税费较去年同期增长95.19%,主要是收入、利润增加后,支付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增加;

18、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37.35%,主要是支付的各种管理费、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19、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89.98%,主要是银行存款增加,利息收入相应增加;

2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273.68%,主要是子公司新增借款增加所致;

21、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262.03%, 主要是支付借款利息增加和子公司山西段王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分红所致;

22、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335.44%,主要是筹资的手续费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09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与煤炭业务相关的优质经营性资产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09年3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公告);4月10日,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09年4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公告)。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事宜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2、公司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寿阳县段王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的扩能改造,2009 年2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段王煤化增资数额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09年3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经按照《寿阳县段王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合同》的约定,缴清了第一笔增资款共计20,000万元。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股份限售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4、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尽量避免与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确实无法避免,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与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自本公司竞拍取得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12,765.48万股股份之日起三年内,本公司不转让竞拍取得的上述股份,亦不会将上述股份对外提供质押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
其他承诺(包括追加承诺)2006年公司国有股权划转时,控股股东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其他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保证逐步将与金牛能源存在同业竞争的优良煤业资产纳入金牛能源,并将逐步采取其他合法、有效的方式消除与金牛能源的同业竞争。"截止本报告公告日,在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的支持下,本公司向冀中能源控股子公司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拥有的与煤炭业务相关的优质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事宜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该等事宜如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将实现冀中能源所属煤炭业务的整体上市,从而解决同业竞争。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没有投资者实地调研、采访和书面问询,有电话沟通,其主要关注事项为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公司均已据实回复。

3.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2、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原材料采购协议》,预计2009年度将向金牛化工销售约6,000万元的煤炭和73,000万元的原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09年3月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公告)。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向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煤炭和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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