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袁菊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菊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先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 | 343,847,790.51 | 354,997,242.51 | -3.1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81,024,333.98 | 182,969,612.45 | -1.06% |
| 股本 | 78,920,000.00 | 78,920,000.00 | 0.0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 2.29 | 2.32 | -1.29%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 | 51,316,409.80 | 58,001,573.12 | -11.5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945,278.47 | -5,317,726.27 | 63.4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40,614.26 | -28,773,267.84 | 85.61%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05 | -0.36 | 85.61%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2 | -0.07 | 71.43% |
| 稀释每股收益 | -0.02 | -0.07 | 71.43% |
| 净资产收益率 | -1.07% | -2.31% | 1.2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1.07% | -2.31% | 1.24%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 合计 | 0.0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9,318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5,290,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铜陵通源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 4,943,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开诚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秋生 | 2,827,339 | 人民币普通股 |
| 范静 | 320,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宁俊明 | 240,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罗志良 | 231,716 | 人民币普通股 |
| 姜茂进 | 174,308 | 人民币普通股 |
| 贾雷 | 172,509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建威 | 1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2225.54万元,同比下降117.33%,主要是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14、基本每股收益-0.02元,同比增加71.43%,主要是报告期亏损额同比下降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2008 年1月8日本公司与铜陵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签署了《天然气供用气合同》,2008 年1月10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了上述合同。合同有效期限从2007年12月25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未出现合同约定中的违约事项或虽出现合同约定中的违约事项但已依法对守约方予以救济、赔偿的,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壹年。以后年度的合同有效期顺延,照合同约定执行且无顺延次数限制。合同主要内容见2008年1月12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2008年3月起,铜陵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开始向本公司供应天然气。该合同履行为公司提高煅烧大窑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以及环境保护水平提供了条件。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 |
| 股份限售承诺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铜陵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发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袁菊兴等50名自然人股东在公司发行上市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上述禁售期满后五年内,在满足规定条件下,每年可申请对其所持股份的20%解锁而进行转让。公司实际控制人铜陵市华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在公司发行上市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履行承诺 |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2008年5月22日袁菊兴等50名自然人股东签署《关于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函》,自愿将所持股份锁定期进一步延长,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首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上述禁售期满后五年内,每年可申请对其所持有股份的20%进行解锁转让。公司控股股东铜陵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铜陵市华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 履行承诺 |
3.4 对200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 2009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50%以上 |
| 预计2009年1-6月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80%—110%。 |
| 2008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7,146,945.00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主要原材料和产品价格趋稳,公司通过扩大产量、降低消耗、压缩费用等措施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盈利能力提升,亏损减少。 |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袁菊兴
200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