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董事姓名 | 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 徐强胜 | 独立董事 | 因其他公务,未能到会。 | 路运锋 |
| 张永振 | 董事 | 因其他公务,未能到会。 | 未委托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李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东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其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 | 714,916,877.66 | 736,566,513.02 | -2.9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477,674,001.99 | 455,606,340.85 | 4.84% |
| 股本 | 269,459,799.00 | 269,459,799.00 | 0.0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 1.773 | 1.691 | 4.85%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 | 107,875,195.09 | 96,949,977.04 | 11.2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2,067,661.14 | 23,118,819.74 | -4.5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564,381.56 | 2,731,951.85 | -742.9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065 | 0.0101 | -743.56%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819 | 0.0858 | -4.55% |
| 稀释每股收益 | 0.0819 | 0.0858 | -4.55% |
| 净资产收益率 | 4.62% | 5.64% | -1.0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4.62% | 5.56% | -0.94%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 无 | 0.00 |
| 合计 | 0.00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5,548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马耿辉 | 1,148,536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李洪安 | 412,523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洪强 | 320,73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机关服务中心 | 303,276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云庆 | 293,551 | 人民币普通股 |
| 阮娇娟 | 2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郭辉 | 262,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葛生亮 | 252,93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吴振森 | 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邹新民 | 2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除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发生大幅变动外,其他主要财务指标均未发生大幅变动。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564,381.56元较上年同期的2,731,951.85元发生大幅变动,原因是采购热源价格上涨,造成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以及支付的各项税费的增加。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日,协议各方均依约履行了各自的义务。
详见2006年7月28日、2006年12月30日的、2007年5月17日、2008年2月28日《证券时报》,查询网站:www.cninfo.com.cn。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除法定承诺外,特别承诺:1、限售承诺;2、追加对价承诺。 | 截至2008年底,股改承诺中的限售承诺尚未到期,追加对价承诺已到期并失效。 |
| 股份限售承诺 |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和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 限售期限:2007年1月16日至2010年1月16日。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不适用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重组后上市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不低于5,660万元。 | 2008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6,490.54万元。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无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包括追加承诺) | 本报告期内不再涉及追加承诺。 | 追加对价承诺已到期并失效。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 2009年01月09日 | 公司本部 | 电话沟通 | 财富证券分析员 | 咨询关于公司2008年度业绩快报中营业收入增长变动的原因,以及股东资产注入的计划。 |
| 2009年03月03日 | 公司本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投资者 | 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问题。 |
| 2009年03月05日 | 公司本部 | 电话沟通 | 中原证券研究员 | 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问题。 |
| 2009年03月19日 | 公司本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2009年3月19日公告的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结果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 |
| 2009年03月30日 | 公司本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投资者 | 询问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2008年度实现利润不进行分配的原因 |
3.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持股30%以上股东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3)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6号——重大合同》应披露的报告期重大合同情况。 |
法定代表人:李建平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