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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S*ST鑫安 公告编号:2009-029号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没有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被司法拍卖,买受人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将增持公司股份,并进行股改(详见公司于2009年3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公司于2009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截止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未提出股改动议。公司将对股改的进程及时公告。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赖步连

  三、公司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董事会就股改问题正在与有关方面积极进行沟通,做好相关工作。

  四、保密义务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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