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4月22日
2、召开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华隆大厦8层第二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其桂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996132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53.5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表决情况:同意19847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99.43%;反对11432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0.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0%。
2)表决结果:议案通过审议。
2、审议《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19847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99.43%;反对11432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0.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0%。
2)表决结果:议案通过审议。
3、审议《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19847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99.43%;反对11432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0.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0%。
2)表决结果:议案通过审议。
4、审议《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19847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99.43%;反对11432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0.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0%。
2)表决结果:议案通过审议。
5、审议《关于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9847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99.43%;反对11432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0.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0%。
2)表决结果:议案通过审议。
6、审议《关于聘请200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9847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99.43%;反对11432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0.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0%。
2)表决结果:议案通过审议。
7、审议《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为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996132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0%。
2)表决结果:议案通过审议。
8、审议《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份比例为福建寿宁牛头山水电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996132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0%。
2)表决结果:议案通过审议。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政、刘荣海
3、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是合法有效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二OO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09]闽创见字第05021-11号)。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