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异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朱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祥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金林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 | 554,440,723.37 | 548,330,617.14 | 1.1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350,787,804.14 | 348,660,539.84 | 0.61% |
| 股本 | 108,446,568.00 | 108,446,568.00 | 0.0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 3.235 | 3.215 | 0.62%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 | 58,294,820.91 | 81,957,508.60 | -28.8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59,535.61 | 4,043,710.97 | -71.3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17,556.84 | -29,482,302.27 | 94.17%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0158 | -0.272 | 94.19%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107 | 0.06 | -82.17% |
| 稀释每股收益 | 0.0107 | 0.06 | -82.17% |
| 净资产收益率 | 0.33% | 1.20% | -0.8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0.38% | 1.20% | -1.58%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2,454,970.00 |
| 债务重组损益 | 16,372.79 |
| 营业外收支净额 | 4,464.12 |
| 减:少数股东损益影响金额 | 428.43 |
| 合计 | 2,476,235.34 |
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 2009年1-3月主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有:宜春市袁州区政府扶持企业发展基金244万元,江西省政府补助企业贷款贴息44.82万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8,54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南昌高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12,158,454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成春 | 374,456 | 人民币普通股 |
| 苏岭华 | 245,419 | 人民币普通股 |
| 夏瑞芝 | 178,78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董雪 | 165,26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苏岭泉 | 162,193 | 人民币普通股 |
| 黎细根 | 153,76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章淑华 | 139,84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黄晓丽 | 124,172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能球 | 116,666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4。17%,主要原因是经营活动的现金支出减少所致;
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87。99%,主要原因是募集项目资金增加了支付建筑工程、设备款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 股份限售承诺 | 无 | 无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朱军、卢顺民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股东陈小红、陈小珍、陈小芬、陈墅深、陈思捷、罗冰林、罗麟生、罗斌飞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东宜春市袁州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南昌高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及全体内部职工股股东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朱军、卢顺民承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本公司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 在报告期内得到完全履行 |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2008年9月17日,公司股东宜春市袁州区经济贸易委员会承诺: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在2008年10月12日解除限售后的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 在报告期内得到完全履行 |
3.4 对200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 2009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 |
| 公司预计2009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80%。 |
| 2008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8,286,428.10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受金融危机影响,中小型电机市场需求减少,公司销售订单大幅度下降,导致公司盈利水平与去年同期相比出现较大幅度下降。但从公司2009年一季度的销售情况看,环比已呈现企稳回升态势。 |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朱 军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