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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上接D33版)

1、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

技术风险:本标的涉及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即三元材料和富锂锰基正极材料的批量生产,其中三元材料属于市场上成熟的产品,而富锂锰基正极材料属于刚研发出来的新产品,与同类产品比较,虽然其具有较好的性价比,但尚未有批量生产的经验和经大量使用的检验,因而本标的存在一定的技术风险。

市场风险:三元材料和富锂锰基正极材料是新能源领域的产品,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是新设立的公司,其产品在市场上有一个被认同的过程,因而本标的还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2、投资可能未获批准的风险

本标的的经营范围为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销售,该产业是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和鼓励发展的范畴,不存在投资未获批准的风险。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主体介绍

(1)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

住所:江西省宜春市东风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朱军

注册资本:10,844.6568万元

经营范围:电动机、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通用设备、水轮机及辅机、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专用设备、建筑工程用机械、模具、金属制品的制造、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加工、处理;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的批发、零售、技术服务;房屋及设备租赁;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2)江西江特江特投资有限公司(“江特投资”)

住所:江西省宜春市明月北路(贸易广场南侧)

法定代表人:卢顺民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房地产投资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投资顾问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专项许可证经营)

江特投资的股东及出资情况:朱军先生、卢顺民先生分别出资500万元,各占该公司股权比例的50%。

朱军先生、卢顺民先生分别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25.42%的股权,共同构成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江特投资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钟盛文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63年4月20日

住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86号东苑65栋一单元202号

身份证号码:22010419630420263X

钟盛文先生与本公司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09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出资设立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锂电池材料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357万元,占有股权比例为51%;江特投资以自有资金出资133万元,占有股权比例为19%;钟盛文以自有资金出资210万元,占有股权比例为30%。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江西江特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授权公司董事长书面签署江特锂电池材料相关的设立和投资等文件。

3、保荐机构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经过核查,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公司与江特投资共同出资设立锂电池材料公司,有利于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该关联交易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设立锂电池材料公司,各股东均以现金出资,出资价格相同,未损害公司的利益;锂电池材料公司的注册资本较小,且公司占绝对控股地位,因此设立该公司不会造成本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系。综上,国金证券对拟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4、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与江特投资共同出资设立锂电池材料公司,有利于公司在新能源领域谋求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设立锂电池材料公司各股东都以现金方式出资,且出资价格相同,无损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投资锂电池材料公司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资金运用产生大的影响,公司在锂电池材料公司占绝对控股地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系。该关联交易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其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拟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设立公司名称: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 住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南郊

3、 法定代表人:朱军

4、 注册资本:700万元人民币

5、出资比例:本公司出资金额为人民币357万元,占锂电池材料公司注册资本的51%;江特投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33万元,占锂电池材料公司注册资本的19%;钟盛文出资金额为人民币210万元,占江锂电池材料公司注册资本的30%。各方以现金形式出资,出资额在公司注册时一次性缴足。

三、本次投资协议的其他主要内容

1、锂电池材料公司经营方式

(1)锂电池材料公司办公、生产场所约需3000平方米,初期全部以租赁的方式予以解决;

(2)锂电池材料公司成立后,开展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用三元材料、富锂锰基正极材料的经营工作。

2、锂电池材料公司的组织机构

(1)锂电池材料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2)锂电池材料公司设董事会,负责公司经营等重大事项的决策。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二名董事,丙方委派一名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3)锂电池材料公司设一名监事,负责对公司财务、董事及经理层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监事由乙方委派产生;

(4)锂电池材料公司设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的经营工作。经理层设一名总经理,根据经营需要可以设若干名副总经理。经理层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5)锂电池材料公司设研发部、生产部、销售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具体实施公司的经营工作。职能部门的设置由经理层拟订,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3、锂电池材料公司员工与薪酬

(1)为充分发挥钟盛文的作用,合资公司成立后每年将部分税后利润对钟盛文进行奖励,具体每年的奖励额由合资公司股东会会议决定。但累计奖励额不超过210万元。

(2)锂电池材料公司所需员工采取面向社会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骨干员工应具有锂离子电池行业多年从业经验,能够独挡一面开展工作。锂电池材料公司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公司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手续;

(3)锂电池材料公司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公司经理层实行年薪制,年薪数额同公司的经济效益挂钩,具体由董事会制订细则并实施。公司其他员工的薪酬制度由经理层制订,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公司薪酬分配原则上向骨干员工倾斜,向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倾斜。

4、锂电池材料公司经营期限

合资公司经营期限暂定十年,到期后由股东会决定是否展期。

5、锂电池材料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制订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层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锂离子电池已广泛用于移动电话、笔记本电脑、摄象机等便携式电子设施,目前将成为大功率移动电器、电动车、军事通讯、航天、航空领域电子设施的候选电源。可以预见,锂离子电池作为一种新的能源,其发展前景十分广阔。而正极材料是锂离子电池关键原材料之一,正极材料的性能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锂离子电池性能的好坏以及锂离子电池的使用范围。

钟盛文先生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研制领域有较高的造诣,掌握了三元材料的生产技术,并成功研发出高性能的富锂锰基正极材料。近期公司为了谋求在新能源领域有所发展,增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已同有关科研院校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方面展开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公司所在地宜春拥有生产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锂矿资源,目前探明的储量位居全球前列。

成立江特锂电池材料将充分发挥合作各方的资源优势,使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实现产业化。

2、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1)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

技术风险:本标的涉及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即三元材料和富锂锰基正极材料的批量生产,其中三元材料属于市场上成熟的产品,而富锂锰基正极材料属于刚研发出来的新产品,与同类产品比较,虽然其具有较好的性价比,但尚未有批量生产的经验和经大量使用的检验,因而本标的存在一定的技术风险。

市场风险:三元材料和富锂锰基正极材料是新能源领域的产品,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是新设立的公司,其产品在市场上有一个被认同的过程,因而本标的还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2)投资可能未获批准的风险

本标的的经营范围为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销售,该产业是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和鼓励发展的范畴,不存在投资未获批准的风险。

3、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本次对锂电池材料公司的投资款由公司自筹。

(2)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属于新能源领域,是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和鼓励发展的范畴,其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公司本次投资锂电池材料公司,将为公司在新能源领域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另外,公司本次投资锂电池材料公司的投资规模不大,对公司的资金运用影响较小。

(3)本次投资行为完成后,不涉及同业竞争,但将产生公司与江特投资之间新的关联交易。经保荐机构和独立董事判断,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4)本次投资行为对公司的近期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合资经营协议书》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 2008-014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巡检有关问题整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巡检有关问题的整改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于2009年3月23日至27日对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并下发了《关于对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巡检有关问题的整改通知》(赣证监发[2009]95号)。收到该通知后,公司及时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通报了有关问题,并逐项认真研究了整改措施,形成了以下整改报告:

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

1、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统计和报告等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改进。公司对2007 年募集资金投入统计出现误差,统计值为400 万元,实际投入290.61 万元。

整改措施:由公司财务部建立募集资金使用台帐,指定专人负责登记、每月与银行专户进行核对,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2、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未对建立和使用台帐进行规定,需进一步完善。

整改措施: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具体为:在第五章第二十九条原文前增加“公司财务部建立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逐笔登记,分项汇总,月末与银行账户进行核对,每季度向董事会提供一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修改方案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进一步完善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

二、规范运作方面

1、、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作用还未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只是2007年月12月召开过一次会议;战略委员会2007年成立至今没有相关工作记录;公司年审机构由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为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未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留痕。

整改措施: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在今年董事会换届选举后,重新组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加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作用。

2、在股东大会决议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08年报审计业务,不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江西辖区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暂行规定》中有关上市公司选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规定。

整改措施:今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程序。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 2009-013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09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9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种类为购销货物及少量租赁业务,全年关联交易总额预计在1300万元以内,具体情况如下:

一、2009年度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向关联方销售货物、出租房屋

关联企业名称交易类别2009年度预计金额 2008年度实际发生额
   单位

(元)

单位

(元)

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电机、材料1,000,000.00 
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出租设备及房屋50,000.0030,000.00
邯郸四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电机1,200,000.001,001,911.11
宜春江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000,000.0044,043.10
合计 4,250,000.001,075,954.21

注:2009年,公司与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和宜春江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同比增幅较大的原因,是因为上述两家公司2009年拟开发风机,拟向江特电机购买配套的风机电机。

2、向关联方采购货物、租赁设备

关联企业名称交易类别2009年度预计金额2008年度实际发生额
单位

(元)

单位

(元)

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货物1,500,000.00   69,250.43
宜春江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采购货物5,000,000.001,388,143.67
邯郸四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供电100,000.00474,630.06
邯郸四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租赁设备及房屋840,000.00840,000.00
宜春江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加工费1,000,000.00679,936.06
合计 8,440,000.003,451,960.22

注:(1) 2009年,本公司与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同比增幅较大的原因,是因为公司新建的车间今年将完工,拟向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购买车间电气设备,如电控柜等。

(2) 2009年,本公司与宜春江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同比增幅较大的原因,是因为本公司2009年的高压电机生产量预计会增加较大,委托宜春江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外协加工的高压电机另部件也将增加较大。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

1、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特集团”)成立于1995年4月22日,注册资本266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卢顺民,注册地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宜春市东风路19号,主营业务为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电气控制设备、自动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关系。江特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31.41%的股权。

2、邯郸四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邯郸四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注册资本1966万元,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河北省邯郸市中华北大街,法定代表人为章建中。该公司在2005年10月16日后成为江特集团的参股公司,江特集团持股比例为36.07%。该公司自2004年1月起将生产电机的机器设备和有关资产租赁给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邯郸市江特电机有限公司使用,该公司目前从事的业务是:房屋租赁、清收欠款、利用原有的销售网络为邯郸市江特电机有限公司销售少量的电机产品,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关系。

3、宜春江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宜春江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5月31日,注册资本100万元,注册地为宜春市环城南路485号,法定代表人为卢顺民,主营业务:工程机械及配件制造、销售;电镀加工,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关系。该公司是江特集团的控股公司,江特集团持股比例90%。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将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并 按照公司内部审计程序进行审计或购销合同予以约定。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无损本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与全年主营业务相比金额较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不大,本公司的业务也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系。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过核查,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江特电机预计2009年度与其关联方之间拟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与公司全年的经营收入相比,比例较小,公司的业务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系;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江特电机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江特电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符合董事会决定权限。因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保荐机构将持续跟踪交易实际发生时的定价是否公允。综上,国金证券对江特电机拟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2009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全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不大;关联交易将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坚持定价公允、合理,并通过内部审计程序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公司保荐机构意见、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2009-012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0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0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出具华德专审字[2009]190号《募集资金2008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鉴证报告认为“贵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08年度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将本公司 200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8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9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1,7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1.80元。截至2007年9月27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200,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495,779.11元,募集资金净额187,104,220.89元。

截止2007年9月27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恒德赣验字[2007]01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4,300,969.58元,其中:(1)公司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0,530,350.47元,包括将募集资金超出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部份37,624,220.89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以前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906,129.58元;(2)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3,770,619.11元,包括置换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0,060,383.46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8,710,235.65元、铺底流动资金25,000,000.00元。

截止2008年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85,378,649.53 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82,803,251.31元差异金额为2,575,398.22 元。产生上述差异的原因是:(1)支付手续费2,548.96 元;(2)账户利息收入2,577,947.18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五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以下简称“工行宜春市分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宜春市分行”)各开设了1个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工行宜春市分行、中行宜春市分行签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代表人。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宜春市分行营业部368350809300160,000,000.0025,675,290.53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宜春分行东风支行15082000829000054088130,982,000.007,768,359.00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宜春分行东风支行1508200814210000687 51,935,000.001年定期**
合  计 190,982,000.0085,378,649.53 

*初时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3,877,779.11元,已于2007年10月支付。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行、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协议承诺,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到期后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或以存单方式续存。上述存单不存在质押等使用受限制的情况。

三、200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0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8,710.42 本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377.0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0,430.0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大功率变频调速等特种电机自动化建设项目 否14,948.0014,948.0079006,377.066,667.67-1,232.3384.40  否 
募集资金超出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否3,762.423,762.42  3,762.42     
合 计18,710.4218,710.427900.6,377.0610,430.09-1,232.33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根据公司大功率变频调速等特种电机自动化建设项目投入计划,计划于2008年下半年设备购置1170万元,因2008年上半年钢材价大幅上涨,下半年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价格出现回落,公司根据当时市场情况,适时决定减缓所有设备购置及基建进度,以降低资金投入风险,由此造成该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08 年3 月26 日公司第五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10,060,383.46元,截至2007年9月27日(募集资金到位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10,060,383.46元。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对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赣恒德审字[2008]第095号专项审核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公司保荐人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次置换事宜发表了书面同意的意见。2008年3月31日、2008年4月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10,060,383.46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投入,公司产能及年产品销售收入得到进一步提高,具体数据如下:

项目2008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比2007年度增加招股说明书承诺募投项目完成后目标产能及收入
产能(万KW)15513619255
产品销售收入(万元)40,01532,4857,53057,000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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