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证券代码:600581 编号:临2009-8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无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4月24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东新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名,代表公司股份数411,946,0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66,448,935股的53.7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天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11,946,03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公司200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11,946,03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11,946,03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公司计提2008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11,946,03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11,946,03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8年实现净利润103,880,657.81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10,388,065.78元、任意公积金10,388,065.78元。以2008年末总股本766,448,9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5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38,322,446.75元。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11,946,03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11,946,03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11,946,03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11,946,03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关于公司2008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11,946,03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一)《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11,946,03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二)《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选举李友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同本届监事会。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11,946,03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三)《公司2009年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持有407,154,532股份未计入有效表决股份数,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数为4,791,500股。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791,500股,同意股份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天阳律师事务所赵旭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载有公司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天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天阳证股字[2009]第17号《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