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王新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建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希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 | 1,080,455,105.25 | 1,161,337,671.38 | -6.9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612,793,154.22 | 618,173,023.35 | -0.87% |
| 股本 | 303,050,000.00 | 303,050,000.00 | 0.0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 2.0221 | 2.0398 | -0.87%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 | 63,625,322.08 | 78,663,003.37 | -19.1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379,869.13 | 3,430,063.20 | -256.8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512,080.20 | -60,636,604.46 | 20.00%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16 | -0.20 | 20.00%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1775 | 0.0113 | -257.08% |
| 稀释每股收益 | -0.01775 | 0.0113 | -257.08% |
| 净资产收益率 | -0.88% | 0.59% | -1.4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0.93% | 0.52% | -1.45%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 营业外收入 | 720,500.00 |
| 营业外支出 | -374,275.56 |
| 合计 | 346,224.44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3,46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张庆恩 | 4,068,303 | 人民币普通股 |
| 刘朝 | 3,441,814 | 人民币普通股 |
| 黄学文 | 2,7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施美芳 | 2,385,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李天虹 | 2,325,543 | 人民币普通股 |
| 方翠荷 | 1,960,362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可 | 1,914,466 | 人民币普通股 |
| 钟幸华 | 1,883,403 | 人民币普通股 |
| 傅冠通 | 1,636,68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宿芝铭 | 1,580,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分析
1、 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592.58%,主要是收到中铁公司转来股权转让款6000万元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一)股份对价:公司以现有流通股股本107,250,000 股为基数,非流通股东向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送股,非流通股股东以此获取上市流通权。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2.0 股的对价。(二)业绩承诺及追加对价的安排: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皇有限公司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2007 年业绩作出如下承诺及追价对价安排:中皇有限公司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保证酒鬼酒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2007 年实现盈利。否则,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前的流通股总数为基数,相对于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追送0.5 股。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皇有限公司和第二大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严格履行了股改相关承诺,酒鬼酒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2007 年实现盈利,未发生股改承诺中追加对价的情形,所持限售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锁定,未上市交易。报告期未发生与国家有关股改政策和规定相悖的情形。 |
| 股份限售承诺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2007年9月20日,200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皇有限公司、中国糖业酒类集团公司对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方案》、《中皇有限公司关于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2007-2009 年度经营业绩的承诺》、中国糖业酒类集团公司与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经营支持协议书》、皇权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与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书》。公司大股东中皇有限公司在收购酒鬼酒公司时,相关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了有关承诺:(1)经营指标承诺:2007年:实现的营业利润不低于800万元;2008年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2009年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2)现金补足承诺:若2007-2009年的任意一个会计年度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润低于本公司承诺的上述金额,将无条件地以现金补足差额;(3)其他支持承诺:同意酒鬼酒公司董事会于2007-2009年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对《重组方案》、《经营支持协议书》、《战略合作协议书》相关承诺方承诺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并在年度报告进行披露。(4)大股东中皇有限公司给予酒鬼酒公司无息借款支持。 | (一)公司2007-2008年利润指标均超过承诺指标。不存在以现金补足利润的情形。(二)重组收购承诺兑现情况:1、2007年以来,酒鬼酒公司产品已逐步进入中国糖酒集团所直属销售网络和参股连锁店渠道,给予了最优惠的政策支持。2、中国糖酒集团借助良好的社会公共关系,积极向酒鬼酒公司介绍国内客户、引荐订单,并通过全国酒类流通协会途径,协助酒鬼酒公司与全国知名代理商和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与部分全国酒类流通协会员单位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为酒鬼酒公司产品销售创造了良好的环境。3、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连续两年均以最优惠的条件为酒鬼酒公司提供了最有利的展位,极大提升了酒鬼品牌形象,酒鬼酒成为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期间政府接待、宴请指定用酒。4、中国糖酒集团利用其行业内良好关系和信誉,协助聘请著名职业经理人和专家到本公司工作或担任企业顾问,组建了新的经营班子。5、中国糖酒集团积极支持酒鬼酒公司建立和完善独立的全国营销体系,协助酒鬼酒公司在全国设立办事机构,中国糖酒集团与酒鬼酒公司没有发生不利于酒鬼酒公司发展的关联交易,在对酒鬼酒公司的经营支持中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6、酒鬼酒公司部分产品以最优惠的政策已进入皇权集团所属的中国香港铁路、边境免税店和中国大陆机场部分免税店。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 |
| 其他承诺(包括追加承诺) | |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 2009年02月 | 公司 | 实地调研 | 长江证券乔先生 | 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
| 2009年02月 | 公司 | 实地调研 | 第一创业证券刘先生 | 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
| 2009年02月 | 公司 | 实地调研 | 兴业基金王小姐 | 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
| 2009年03月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民族证券刘先生、易方达基金郭先生、佳锦投资田先生 | 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
3.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