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报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对报告进行了审议并签署相关决议。公司没有董事、监事对本报告提出异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胡运钊先生、总裁李格平先生、财务负责人柳杨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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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08年末根据财政部财会函[2008]60号文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版的有关规定,对2007年度在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重大资产出售暨以新增股份完成吸收合并本公司的交易事项中形成的合并商誉进行追溯调整,调减200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合并商誉413,241,548.61元,同时调减股东权益413,241,548.61元,相关内容详见《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财务报表附注》五。上表在计算2008年1季度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时,对2008年3月31日的净资产相应调减413,241,548.61元。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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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湖北省电力公司与国家电网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湖北省电力公司持有公司67,091,643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4.01%,全部无偿划转给国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并已于2009年1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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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承诺:保证所持有的长江证券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东所持股份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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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本表所述证券投资是指股票、权证、可转换债券等投资。其中,股票投资填列公司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核算的部分。
3.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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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填列公司在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核算的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3.5.3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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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