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09-032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化学”或“本公司”)三届十八次董事会通知于2009年4月2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因董事出差人员较多,会议于2009年4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5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9人,通讯表决的董事6人。董事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详细内容见2009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二、会议以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公司根据2009年生产经营计划和银行融资计划,为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经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西大桥支行协商,新增授信额度共计18,000万元。
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的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20,000万元将于2009年5月15日到期。该笔贷款的续贷事项已经公司三届十四次董事会、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目前公司银行贷款情况,为进一步优化资金结构,经与该行协商,拟将该笔贷款的续贷期限由1年期变更为3年期,担保方式仍为本公司信用担保。
上述贷款计划具体如下:
序号 | 申请贷款银行 | 申请额度(万元) | 贷款种类 | 期限 | 担保方式 |
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 2,000 | 流动资金贷款 | 1年 | 中泰化学信用担保 |
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 2,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6个月 | 中泰化学全额保证金 |
3 | 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西大桥支行 | 14,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6个月 | 中泰化学信用担保 |
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 20,000 | 流动资金贷款 | 3年 | 中泰化学信用担保 |
合 计 | 38,000 | | | |
上述贷款视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办理,具体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公司”)根据2009年生产经营计划和银行融资计划,经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西大桥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协商,新增授信额度共计24,000万元。
华泰公司为进一步优化资金结构,根据目前银行贷款情况,拟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的5,000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西大桥支行的5,000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的15,000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提前归还,重新按上述额度分别与三家银行申请3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方式仍为中泰化学保证担保。
华泰公司在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人民路支行的1年期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在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的1年期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将于2009年6月到期,上述两笔贷款的续贷事项已经公司三届十四次董事会、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华泰公司为进一步优化资金结构,经与上述两家银行协商,拟将到期贷款续贷的期限由1年期变更为3年期,担保方式仍为中泰化学保证担保。
上述贷款计划具体如下:
序号 | 申请贷款银行 | 申请额度(万元) | 贷款种类 | 期限 | 担保方式 |
新增贷款额度 |
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 2,000 | 流动资金贷款 | 1年 | 中泰化学担保 |
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 2,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6个月 | 华泰公司全额保证金 |
3 | 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西大桥支行 | 15,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6个月 | 中泰化学担保 |
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 | 5,000 | 流动资金贷款 | 3年 | 中泰化学担保 |
| 小计 | 24,000 | | | |
正在执行的贷款,拟提前归还,重新申请变更贷款期限 |
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 | 5,000 | 流动资金贷款 | 3年 | 中泰化学担保 |
6 | 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西大桥支行 | 5,000 | 流动资金贷款 | 3年 | 中泰化学担保 |
7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 15,000 | 流动资金贷款 | 3年 | 中泰化学担保 |
| 小计 | 25,000 | | | |
经批准,尚未实施的贷款,拟变更贷款期限 |
8 | 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人民路支行 | 3,000 | 流动资金贷款 | 3年 | 中泰化学担保 |
9 | 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 3,000 | 流动资金贷款 | 3年 | 中泰化学担保 |
| 小计 | 6,000 | | | |
合 计 | 55,000 | | | |
华泰公司视经营需要申请办理上述贷款,具体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中泰化学为华泰公司上述共计53,000万元贷款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华泰公司为保障2009年生产经营计划新增授信额度及为进一步优化资金结构变更银行贷款期限,是由华泰公司实际需要确定的,中泰化学决定为华泰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不会对中泰化学资产和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股东利益。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规定,该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保荐人海通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华泰公司为中泰化学的控股子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为保证华泰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优化资金结构,中泰化学为华泰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不会对中泰化学资产和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中泰化学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上担保事项已由中泰化学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泰化学章程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中泰化学《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制度》的有关规定,以上担保议案尚需提交中泰化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2009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此次股东大会公司将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待定,公司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09-034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泰化学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公司”)根据2009年生产经营计划和银行融资计划,经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西大桥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协商,新增授信额度共计24,000万元。
华泰公司为进一步优化资金结构,根据目前银行贷款情况,拟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的5,000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西大桥支行的5,000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的15,000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提前归还,重新按上述额度分别与三家银行申请3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方式仍为中泰化学保证担保。
华泰公司在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人民路支行的1年期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在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的1年期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将于2009年6月到期,上述两笔贷款的续贷事项已经公司三届十四次董事会、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华泰公司根据为进一步优化资金结构,经与上述两家银行协商,拟将到期贷款续贷在到期续贷的期限由1年期变更为3年期,担保方式仍为中泰化学保证担保。
上述贷款计划具体如下:
序号 | 申请贷款银行 | 申请额度(万元) | 贷款种类 | 期限 | 担保方式 |
新增贷款额度 |
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 2,000 | 流动资金贷款 | 1年 | 中泰化学担保 |
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 2,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6个月 | 华泰公司全额保证金 |
3 | 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西大桥支行 | 15,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6个月 | 中泰化学担保 |
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 | 5,000 | 流动资金贷款 | 3年 | 中泰化学担保 |
| 小计 | 24,000 | | | |
正在执行的贷款,拟提前归还,重新申请变更贷款期限 |
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 | 5,000 | 流动资金贷款 | 3年 | 中泰化学担保 |
6 | 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西大桥支行 | 5,000 | 流动资金贷款 | 3年 | 中泰化学担保 |
7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 15,000 | 流动资金贷款 | 3年 | 中泰化学担保 |
| 小计 | 25,000 | | | |
经批准,尚未实施的贷款,拟变更贷款期限 |
8 | 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人民路支行 | 3,000 | 流动资金贷款 | 3年 | 中泰化学担保 |
9 | 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 3,000 | 流动资金贷款 | 3年 | 中泰化学担保 |
| 小计 | 6,000 | | | |
合 计 | 55,000 | | | |
华泰公司视经营需要申请办理上述贷款,具体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中泰化学为华泰公司上述共计53,000万元贷款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已由公司三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1月16日
注册资本: 1,676,971,688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洪欣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益民街480号
主营业务:聚氯乙烯树脂、烧碱等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09年3月31日,华泰公司资产总额为3,805,684,738.43元,负债总额为1,711,152,415.48元,净资产为2,094,532,322.95元,资产负债率为44.96%(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华泰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华泰公司99.11%的股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53,000万元人民币,华泰公司视经营需要申请办理贷款。
四、董事会意见
华泰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华泰公司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将对华泰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起到保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华泰公司有关情况进行调查,认为华泰公司经营业绩稳定,为其提供担保不会给本公司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华泰公司提供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888,049,300元(其中欧元1700万元,按2009年4月27日人民币汇率1 欧元对人民币9.0029 元折算为人民币153,049,30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6.50%,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9.78%,其中为控股子公司实际累计担保余额为1,833,049,300元。待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2,418,049,3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9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95%,其中为控股子公司实际累计担保余额为2,363,049,300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 本公司三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3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