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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600495 股票简称:晋西车轴 公告编号:临2009-012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六日召开。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参加表决的董事应为15名,实为15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在保证董事充分表述意见的前提下,经通讯表决,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二〇〇九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赞成的15人,反对的0人,弃权的0人。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为人民币8,400 万元,期限为6个月。赞成的15人,反对的0人,弃权的0人。

  特此公告。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95 股票简称:晋西车轴 公告编号:临2009-013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4月26日在本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郭新宁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1、关于审议《公司二〇〇九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二〇〇九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审核后认为:

  1)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在编制第一季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赞成的3人,反对的0人,弃权的0人。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约84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赞成的3人,反对的0人,弃权的0人。

  特此公告。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95 股票简称:晋西车轴 公告编号:临2009-014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403号文核准,同意晋西车轴非公开发行新股6,5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4,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383.1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116.85万元。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晋西车轴目前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晋西车轴《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晋西车轴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00万元,使用期限为6个月。

  若募集资金项目发展需要,公司将及时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或随时利用自有流动资金及银行贷款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公司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独立董事赵利新、张涛、吕中林、郭光、宋晓伟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当前的资金压力,节约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意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约84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如下意见:

  1、晋西车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00 万元,未超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10%。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的相关规定。

  3、晋西车轴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晋西车轴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晋西车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亦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保荐人意见

  特此公告。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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