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刘平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峻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志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总资产 | 961,713,077.53 | 962,444,710.79 | -0.0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341,395,344.52 | 340,321,756.67 | 0.32% |
股本 | 579,051,565.00 | 579,051,565.00 | 0.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 0.5896 | 0.5877 | 0.32%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营业总收入 | 46,920,044.60 | 50,665,460.73 | -7.3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73,587.85 | 14,584,829.77 | -92.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982,390.04 | -41,936,498.38 | 52.35%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0345 | -0.0724 | 52.35% |
基本每股收益 | 0.002 | 0.025 | -92.00% |
稀释每股收益 | 0.002 | 0.025 | -92.00% |
净资产收益率 | 0.31% | 4.81% | -4.5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0.90% | 4.97% | -5.8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16,000.00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665,437.50 |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566,334.56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442,004.32 |
合计 | 4,158,901.38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6,599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王敏敏 | 853,735 | 人民币普通股 |
胡晓英 | 670,33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庆海 | 635,356 | 人民币普通股 |
程炳秋 | 6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林庆滂 | 539,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西安英纳爱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海燕 | 47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邱火财 | 469,969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丽萍 | 400,306 | 人民币普通股 |
宋蔚 | 3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 2,125.78 723.65 -65.96 本报告期归还借款所致
现金流量净额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08年12月29日本公司收到福州市中院(2008)榕民初字第5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驳回原告福州市中福西湖花园业主委员会的诉讼请求;2、案件受理费93800元,由原告福州市中福西湖花园业主委员会负担。
原告不服判决,于2009年1月5日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判决书,判决结果对本公司的影响尚不可确定。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控股股东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在股改方案中承诺:将保证重组后的本公司2009年和2010年度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2008年盈利预测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43万元的基础上,每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即2009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5,987万元,2010年不低于6,586万元。山田公司同时承诺,若重组完成后,本公司2008年、2009年、2010年每年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数,山田公司将用现金向本公司支付上述差额部分。 | 2008年已实现净利润超过5,443万元,承诺兑现。 |
股份限售承诺 | 控股股东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和一致行动人许志红先生承诺: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份(包括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贵公司的股份),自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资产及重大资产置换完成、且本公司恢复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改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后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 承诺尚在履行中。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1、控股股东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承诺:将保证重组后的本公司2009年和2010年度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2008年盈利预测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43万元的基础上,每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即2009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5,987万元,2010年不低于6,586万元。山田公司同时承诺,若重组完成后,本公司2008年、2009年、2010年每年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数,山田公司将用现金向本公司支付上述差额部分。2、控股股东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承诺: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份(包括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贵公司的股份),自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资产及重大资产置换完成、且本公司恢复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 第一项承诺中2008年已实现净利润超过5,443万元,承诺兑现。第二项承诺尚在履行中。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和一致行动人许志红先生承诺: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份(包括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贵公司的股份),自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资产及重大资产置换完成、且本公司恢复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 承诺尚在履行中。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向控股股东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控股股东承诺这部分股票258,454,464股在本公司恢复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 承诺尚在履行中。 |
其他承诺(包括追加承诺) | 无 | 无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元) | 持有数量(股) | 期末账面值(元) | 占期末证券总投资比例(%) | 报告期损益(元) |
1 | 基金 | 202001 | 南方稳健 | 2,914,943.88 | 2,914,943.88 | 2,681,168.38 | 71.46% | 373,990.30 |
2 | 基金 | 202007 | 南方隆元 | 1,982,930.56 | 1,982,930.56 | 1,070,782.50 | 28.54% | 192,344.26 |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0.00 | - | 0.00 | 0.00% | 0.00 |
报告期已出售证券投资损益 | - | - | - | - | 0.00 |
合计 | 4,897,874.44 | - | 3,751,950.88 | 100% | 566,334.56 |
证券投资情况说明
上述证券为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子公司福建省建瓯福人林业有限公司所持有。 |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09年01月08日 | 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流通股股东 | 深交所何时取消对ST中福的其他特别处理 |
2009年02月19日 | 接待室 | 实地调研 | 法人股股东 罗敏士 | 了解中福法人股何时解禁的情况 |
2009年03月17日 | 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流通股股东 | 询问国际金融危机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
3.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2.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合同事项。 |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平山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