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10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我要评报 | 我要订报 | 我来提问 | 我来出题 | 我要投稿

返回首页 时报在线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新闻检索

3 上一篇   20 星期20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王世全先生、总裁杨宁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军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194,413,526.391,207,207,438.17-1.0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287,322,224.54309,563,973.11-7.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1.031.11-7.18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205,414.96123.3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01123.34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2,241,748.57-22,241,748.57-48.96
基本每股收益(元)-0.08-0.08-48.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0.08-0.08-52.17
稀释每股收益(元)-0.08-0.08-48.96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7.74-7.74减少4.5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7.92-7.92减少4.6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52,901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
北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9,353,064人民币普通股19,353,064
黄韵抒1,481,885人民币普通股1,481,885
张雄1,002,200人民币普通股1,002,200
胡文彪784,800人民币普通股784,800
叶传林712,213人民币普通股712,213
曹深铭607,800人民币普通股607,800
葛彭年598,856人民币普通股598,856
徐秀芳572,100人民币普通股572,100
刘小兵538,900人民币普通股538,900
刘伟杰532,200人民币普通股532,200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601,635.0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6,444.50
合计505,190.51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44万元,同比下降48.96%,其主要原因为:

(1)公司资金非常紧张,银行贷款大部分逾期,导致财务费用大幅增加;

(2)由于流动资金严重缺乏,且受金融危机影响,导致下属企业形成亏损。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银行逾期贷款。

由于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的影响,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导致公司不能及时办理银行借款转贷手续。截止2008年1月20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有54,464万元逾期银行贷款,其中本公司有逾期贷款39,864万元,控股子公司有逾期贷款14,600万元。该事项公司于2009年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告。

(2)报告期内公司股票停牌。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宜,公司股票自2009年2月3日至2009年3月3日停牌。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重组意向方进行深入沟通和反复商讨,并与有关方面进行了多次磋商和论证,由于与重组意向方就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最终无法达成一致。故公司停止筹划此次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相关工作,公司股票于2009年3月4日复牌。

以上事项公司于2009年2月3日、3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告。

(3)公司发生重大诉讼。

中国农业银行扶绥县支行因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国发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能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国发能源和本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集团”),并向法院提交了《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对国发能源和国发集团价值人民币32,772,183.69元的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提存、扣押等诉讼保全措施。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本案,并向国发能源和国发集团下达了应诉通知书(2009崇民初字第8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因本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向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海裕华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湖南国发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上述案件,并向被起诉方下达了应诉通知书:2009北民二初字第54号、2009北民二初字第53号、2009北民二初字第52号、2009北民二初字第51号、2009北民二初字第50号。

中国农业银行北海分行因本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和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海裕华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公司下达了应诉通知书(2009北民二初字第56号)。

以上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以上诉讼将会进一步加大本公司的资金压力,并影响本公司的整体经营环境。公司于2009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详细公告。

针对以上问题,公司将加快处理投资回报率不高的资产和盈利能力不强的下属企业,偿还银行借款,降低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引进新的战略投资人,实施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加大应收账款的管理力度,加速有限资金的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使公司走上健康发展轨道。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2005年公司股改时承诺:“向北海国发2006年、2007年和2008年的年度股东大会提出以下议案并投赞成票:当年的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非累计可分配利润)的30%。”

承诺履行情况:因2006年公司亏损3021万元和2007年公司仅盈利25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亏损2005.86万元),所以控股股东在2006年度、2007年度股东大会上均未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2、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股改时承诺: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承诺履行情况:自获得流通权至今,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未发生转让或交易。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09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现金分红政策的条款。修改章程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世全

2009年4月24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声明 © 证券时报网 网站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