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柳维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克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培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总资产 | 1,125,879,204.11 | 1,077,459,926.89 | 4.4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517,255,967.44 | 504,842,622.98 | 2.46% |
股本 | 152,301,800.00 | 152,301,800.0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 3.40 | 3.31 | 2.72%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营业总收入 | 258,546,800.02 | 318,295,988.45 | -18.7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2,413,344.46 | 5,898,210.23 | 110.4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06,348.47 | -20,672,648.36 | 88.36%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02 | -0.14 | 89.47% |
基本每股收益 | 0.08 | 0.04 | 100.00% |
稀释每股收益 | 0.08 | 0.04 | 100.00% |
净资产收益率 | 2.40% | 1.21% | 1.1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1.09% | 2.10% | -1.01%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1、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60,765.71 |
2、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290.93 |
3、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5,718.36 |
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汇兑损益) | 9,406,012.46 |
5、所得税影响数 | -620,934.50 |
6、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218,214.62 |
合计 | 6,783,201.62 |
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公司报告期内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汇兑损益)比上年同期增加241.99%,主要原因是由于人民币对日元升值幅度较大,使控股子公司新民化纤及新民高纤为购买进口设备而产生的应付日元设备借款产生较大的汇兑收益。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5,394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李英姿 | 320,844 | 人民币普通股 |
徐丽 | 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魏建军 | 256,280 | 人民币普通股 |
钱红慧 | 20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赵雷 | 179,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霞琴 | 160,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朱祥 | 141,960 | 人民币普通股 |
戴焕锦 | 1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陶菊花 | 11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连娜 | 10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0、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同比增加72.72%,金额46.74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汇兑损益同比增加所致。
1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减少218.87%,金额3,184.41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质押定期存款增加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股份限售承诺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4、实际控制人柳维特先生承诺事项:柳维特先生作为新民实业的控股股东,除上述承诺外,还额外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5、本公司发行前所有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柳维特先生承诺事项:作为本公司股东期间不从事与本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 | 报告期内严格履行承诺事项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3.4 对200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2009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小于30% |
2008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2,007,283.29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由于金融危机对纺织行业的影响尚未消除,预计公司经营性业绩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小于30%;同时,由于人民币对日元汇率的不确定性,使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也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元) | 持有数量(股) | 期末账面值(元) | 占期末证券总投资比例(%) | 报告期损益(元) |
1 | 开放式基金 | 165401 | 汇丰2016 | 100,000.00 | 100,000.00 | 180,184.86 | 100.00% | 11,290.93 |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0.00 | - | 0.00 | 0.00% | 0.00 |
报告期已出售证券投资损益 | - | - | - | - | 0.00 |
合计 | 100,000.00 | - | 180,184.86 | 100% | 11,290.93 |
证券投资情况说明
该汇丰2016开放式基金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新民化纤在2006年度(公司上市之前)的投资,该基金已于2009年4月份赎回。 |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