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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股票代码:000534 股票简称:汕电力 公告编号:2009—020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09年4月26日在深圳召开,会议通知于2009年4月16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 7 人,独立董事罗蒙先生因身体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李贵才先生行使表决权,董事林诚东先生因个人原因未有亲自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管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林伟光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200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08年年报第八节);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0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本公告附件1);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本公告附件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0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8 年母公司的净利润14,768,562.10元,按实现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476,856.21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179,411,745.34元,至2008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92,703,451.23元。

董事会建议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8年末公司总股本255,111,0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共计分配12,755,554.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为179,947,896.43元结转下一会计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08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关于华美实业2008年度不列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议案》;

鉴于广州市花都华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美公司”)的实际情况,截止2008年12月31日,本公司虽拥有华美公司半数以上表决权,但实际尚未参与该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股东黄永权等始终在实际行使该公司的经营管理权,故本公司未对其形成控制,特提请决定本年度末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帐面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核算。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200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2009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本公告附件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本公告附件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另见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相关内控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决议二、四、六、九、十一、十二项尚需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08年度的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08年度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08年度,我们认真出席了公司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2008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程序均合法有效,故我们对2008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无提出异议。

2008年我们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

(次)

备 注
罗蒙1512因身体不适,多次委托出席
李贵才1515 
曾江虹1513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我们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不符合公司实际,或存在较大投资风险的项目,我们明确表达我们的意见。

在公司2008年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我们听取了管理层对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汇报、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多次见面会,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对年审会计师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和评价,发表独立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2008年2月19日,我们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参加竞拍项目的审核意见》。

(二)在2008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我们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借款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2008年3月25日,我们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对参加竞拍项目进行核查整改的审核意见》。

(四)2008年4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我们发表了《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2007年度审计报告的独立意见》。

(五)在2008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我们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情况》、《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六)在2008年7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我们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管人员的独立意见》。

(七)在2008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我们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八)在2008年9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我们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借款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相关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二)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我们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展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法人治理情况。2008年,公司持续深入推进公司治理活动,我们对公司自查问题以及监管部门指出公司在内控管理上存在的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都做了监督及核查工作。

(三)加强自身学习方面。我们积极参加深交所和广东证监局举办的学习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证券监管部门下发的通知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加强保护股东利益的意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09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从而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和公司的经营业绩,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罗 蒙、李贵才、曾江虹

二○○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2: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完毕,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09)第11350 号】。现将2008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8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08年,公司在金融风暴卷起的惊涛骇浪中伴随着中国经济的起伏、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而一如既往地循着自己的航向前进。公司的总体情况是:电力业务继续压缩,地产业务稳步拓展。

2008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35,638.31万元, 比上年度下降了26.78% 。其中电厂营业收入6,287.40万元, 比上年度下降65.10% ,占总营业收入的17.64% ; 地产业务收入29,270.31万元, 比上年微降4.5%,占总营业收入的82.13% ; 其它业务收入为80.60万元, 占总营业收入的0.23% 。

本年度公司共实现利润总额为5,499.63万元,比上年下降69.70%;计提所得税2,662.83万元,比上年下降36.46%。归于公司股东净利润1,924.42万元,较上年下降86.65%。本年度公司最主要的净利润贡献来自北京万泽碧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公司”)。北京公司于本年度12月完成竣工验收,由此结转销售收入29,270.31万元,实现净利润7,812.99万元。本年度电厂由于煤价高企、开工不足,净亏损2,563. 76万元。

2008年公司上缴及代缴各类税金7,617.99万元, 比上年增长97.11%。其中:企业所得税 4,704.64万元,增值税386.85万元,城建税123.61万元,个人所得税278.98万元,教育费附加53.22万元,堤防费8.76万元,房产税46.13万元,营业税1,536.63万元,土地增值税267.42万元, 土地使用税134.91万元、契税69.27万元等。

二、2008年度进行的项目投资及收购活动

本年度内公司继续实施业务转型的发展战略,以增加土地储备和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为目标,股份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参与多项竞拍和收购活动,计有:1)子公司深圳市万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万泽地产”)以9500万元向大股东万泽集团收购北京公司49%的剩余股权。这项收购活动的完成为保证今年股份公司实现年度盈利创造了条件。2)子公司万泽地产向深圳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43万元从而获得51%的控股权。3)公司直接参与竞拍广州市花都华美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华美实业”)70%的股权。4)设立深圳市万泽碧轩贸易有限公司,作为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8000万元。5)公司直接投资3000万元设立常州万泽置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并成功竞拍获得常州市武进区湖塘广本4S店北侧地块,成交总价1,731.75万元。6)下属北京公司参与竞拍以16200万元获得北京浩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5%股权。到本年末已预付拍卖款13910万元。

三、2008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本年度与上年度相比新增合并报表单位3家,分别是:深圳市万泽碧轩贸易有限公司、常州万泽置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这两家公司均系新设立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深圳市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由子公司万泽地产增资获得该公司的控股权,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需要说明的是,公司本年度内通过公开竞拍取得了广州市花都华美实业有限公司70%的股权,成交金额12100万元,相关费用6万元,合计12106万元。公司三季度财务报告曾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但鉴于本年度末华美实业的实际情况,本年末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帐面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核算。

四、2008年度实施的上年度分红方案情况

2008年6月20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7年末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25,511,109.60元。该方案已于2008年7月实施完成。

五、法定盈余公积计提和资本公积变动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已按本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0%计提了法定盈余公积1,476,856.21元;因分步取得股权而实现对深圳市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影响留存收益540,004.13元,其中影响盈余公积54,000.41元,影响未分配利润486,003.72元。合计本年盈余公积增加1,530,856.62元。

本年度子公司万泽地产收购北京市公司49%股权,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相应冲减资本公积46,180,605.52元;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本公积减少1,323,042.00元。合计本年减少47,503,647.52元。

六、年末资产、负债状况及主要项目说明

截止2008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41,770.31万元。较年初增加44,098.20万元,增长45.15%。净资产60,506.61万元,比年初减少5,323.06万元,下降8.09%。

本年度变动较大的资产项目有:

年末货币资金为35,388.53万元,较年初增加8,562.53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北京公司本年度实现房产销售,相应银行存款增加所致。

年末应收帐款净额为2,532.13万元,较年初增加1,265.63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本年度北京公司确认房产销售相应应收帐款增加所致。

年末预付帐款为26,858.86万元,较年初增加18,373.69万元。主要是因为北京公司参与竞拍浩利鸿公司股权支付拍卖款,以及电厂购煤预付款所致。

年末其它应收款净额为5,082.35万元,较年初减少21,691.34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收回了上年度支付广州市君通拍卖有限公司的拍卖保证金。

年末存货为53,434.13万元。较年初增加29,489.42万元。主要原因为在建项目(北京公司又一村项目)和拟开发土地(即安业项目地块)之开发成本增加所致。

年末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12,106万元,系因为公司本年度内竞拍华美实业70%股权支付的股权款及相关费用, 因故不纳入报表范围而按成本法核算所致。

年末固定资产净额为3,419.62万元,较年初减少967.93万元,主要正常计提折旧所致。

年末无形资产1,627.16万元和其他非流动资产832.18万元,为热电一厂土地帐面价值及万泽地产认购的奥运纪念币。

截止2008年末,公司负债总额为72,562.2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39,987.63万元,占负债总额的55.11%;非流动负债为32,574.5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44.89%。

流动负债中主要包括短期借款5,800万元,系公司本部向交行龙湖支行借款。

年末应付账款为7,975.34万元,比年初增加7,351.32万元,增加原因主要系本年度北京公司实现房产销售,结转成本后应付帐款相应增加所致。

年末预收帐款16,523.23万元,较年初大幅增加16,519.24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北京公司预售楼款增加所致。

年末应交税费为8,461.80万元,比年初增加604.97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本年度北京公司又一村项目实现销售相应计提土地增值税,二是本年度公司本部交纳了上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

年末其他应付款为906.72万元,比年初减少224.38万元。减少的原因是电厂上年预提的排污费、粉煤灰处理费等转销所致。非流动负债中年末长期借款余额为30,083.16万元, 系本年度新增的北京公司又一村项目贷款。

2008年末, 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1.18%, 流动比率为309.05%, 产权比率为119.92 %。本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8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4%。期末每股净资产2.37元。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4月26日

附件3: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目前国内较为权威及规模较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是2000年6月由合伙人发起设立,经国家批准,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从2001年至今8年一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认为,该事务所在审计中,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如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2008年度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的各项财务审计的费用为60万元。现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提交董事会审议。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4月26日

附件4: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第57号文《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的要求和公司实际运作的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原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

(一)本公司发生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由董事会作出决定 。

(二)对于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金额高于300万元且高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对于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高于3000万元且高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关联交易,应先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可,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

(三)董事会有权决定除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之外的对外担保事项。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

(四)公司单笔资产损失核销金额低于300万元的,由董事会作出决定。

修改为: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

(一)对主业范围内的投资项目,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法定公开竞价方式购买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并由此新设立项目公司和对已有项目的开发投资的,由董事会作出决定 。

(二)本公司发生对外投资(不含本条第(一)款的事项)、收购资产、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由董事会作出决定 。

(三)对于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金额高于300万元且高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对于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高于3000万元且高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关联交易,应先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可,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

(四)董事会有权决定除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之外的对外担保事项。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

(五)公司单笔资产损失核销金额低于300万元的,由董事会作出决定。

2、原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修改为: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休会期间,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以下权利:

1、组织公司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投资计划及方案的制订,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决定委派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3、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总经理提出因投资、业务扩展及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的担保或财产质押的借款;

4、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总经理提出的经营发展业务需要的借款;

5、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总经理提出的对外投资,经营性固定资产购置,以及投资权益和固定资产清理处置等项目;

6、检查和监督总经理对董事会决议、年度计划、投资方案的实施情况,对经营管理较重要事项提出指导意见;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的经营活动行为中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可能严重危害公司利益的决定或行为,可对其先行使终止权,并事后向董事会报告。

(四)决定除本章程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外的事项;

(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原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修改为: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原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决定以下事项:

1、公司发生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事项时,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金额在500万元以内的;

2、本公司发生对外投资、委托理财、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资产抵押等交易事项时,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金额在500万元以内的(董事会特别授权的除外);

修改为: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请董事长决定委派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决定以下事项:

1、公司发生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事项时,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金额在2000万元以内,单笔金额在500万以内的;

2、本公司发生对外投资、委托理财、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资产抵押等交易事项时,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金额在2000万元以内,且单个项目金额在500万元以内的(董事会特别授权的除外);

(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5、原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本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按本章程第一百五十二条前二款的规定进行分配后仍有剩余的,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可以制定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批后实施。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数额。

修改为: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中期可以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汕电力A 公告编号:2009-022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5.出席对象:①截止2008年5月20日下午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②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③公司高层管理人员;④监事候选人;⑤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二、会议审议事项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编号2009-020董事会决议公告中附件4)

8、听取《200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编号2009-020董事会决议公告中附件1);

三、会议登记方法
3.登记地点:汕头市珠池路23号光明大厦B栋九楼本公司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于登记和表决时提交股东帐户、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其它事项
3. 联系人:袁克新、方旭如

4. 会议时间:会期半天;吃宿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

授权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投票的明确指示。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汕电力 公告编号:2009-021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9年4月26日在万泽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于2009年4月20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公司监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许俊武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林楚成监事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海凌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 2009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0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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