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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09-14

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讯表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9年4月17日以书面传真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2009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6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6人,包括仇慎谦、张宝华、石正林、徐俊达、华小宁、郭明忠。会议经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为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以及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战略定位及内在价值,并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资产情况,同意公司从2009年1月1日起变更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即对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由成本计量模式改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具体内容详见《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公告》)。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办法(试行)》。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一季度报告》。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中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租赁经营西安城亨国际酒店并投资设立西安上海宾馆有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由深圳市中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租赁经营西安城亨国际酒店,深圳市中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每年支付固定的租赁费给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自行承担西安城亨国际酒店的经营风险和收益,租赁期为十年,租赁费为第一、二年每年350万元,第三至五年每年430万元,之后五年每年为500万元;

(二)同意深圳市中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对西安城亨国际酒店的大堂、客房、餐厅及部分机电进行装修或改造,预计需投入500万元资金,在两年内分步实施;

(三)同意深圳市中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负责运作西安城亨国际酒店项目,项目公司名称拟定为“西安上海宾馆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经营范围:酒店管理的咨询、筹划、投资兴办实业(以工商登记核定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

深圳市中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仇慎谦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张宝华、石正林、徐俊达、华小宁、郭明忠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租赁标的的基本情况:

西安城亨国际酒店位于十三朝古都西安黄金地带——南大街中段,是一家集商住、餐饮、娱乐、购物为一体的综合性涉外旅游商务酒店。该酒店面积为15,080平方米,包括170间客房及西餐、会议室等基本设施。

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中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石正林,经营范围:酒店管理的咨询、策划、投资兴办实业等。截止200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9,157万元,净资产为19,446万元,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13,606万元。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注册资本:人民币249,317,999元,法定代表人:吴光权,经营范围为:生产经营各种指针式石英表及其机芯、零部件、各种计时仪器,加工批发K金首饰表;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物业管理及物业租赁;自营进出口业务。截止200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44,119万元,净资产为67,092万元,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108,640万元。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中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采用租赁方式经营西安城亨国际酒店后,将真正拥有对该酒店经营及调整的权利,深圳市中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能按照酒店的专业要求及水准调整其软硬件,最终达到取得良好经营成果的目标,使合作双方的利益实现最大化,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有利的。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仇慎谦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张宝华、石正林、徐俊达、华小宁、郭明忠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内容详见《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09-15

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讯表决)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09年4月17日以书面传真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2009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监事5人,包括丁靖国、盛帆、王军、沈康明、郑春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全面的反映公司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价值,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对《公司2009年一季度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2009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09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公司2009年一季度的财务报告编制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完整地反应了公司2009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09年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2009年一季度的现金流量。

特此公告。

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09-16

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7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应该在董事会批准后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董事会决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办法(试行)》,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现将该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随着公司战略转型的逐步完成,公司已确定了“成为特色鲜明的,值得社会信赖的商业地产投资、发展和运营商”的战略愿景,公司经营的商业物业将随着地产业务的发展而逐年增加,目前公司的商业物业的经营主要以出租为主。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投资性房地产项目集中在深圳地区,包括航空大厦、南光大厦、捷佳大厦、观澜商业等,这些资产的账面价值合计约2.35亿元,占公司200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6.26%,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扣除10%残值率后按50年平均摊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对其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并以期末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在2007年及2008年度可比报表中进行追溯调整。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是目前国际通行的成熟方法,可以更加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价值,有助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和资产情况。加之公司商业地产的市场定位,未来公司的商业地产会逐年增加,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具备必要性。

公司目前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位于深圳的核心区域,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可以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具有可操作性。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7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2008年度定期报告的影响

经公司测算,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后,将增加公司2008年度所有者权益(留存收益)约2.496亿元,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为17.25%。对200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影响数为-12,291,524.87元, 影响比例为42.83%。

2、对公司2009年定期报告的影响

(1)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2009年一季度报告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经初步测算分析,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一季度末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未发生大幅变化,不进行公允价值变动会计处理,因对投资性房地产不计提折旧,预计增加公司2009年一季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47,912.99元,影响比例约16.22%。

(2)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2009年一季度报告净利润的影响

经初步测算分析,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一季度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未发生大幅变化,不进行公允价值变动会计处理,因对投资性房地产不计提折旧,预计增加公司2009年1季度净利润947,912.99元,影响比例约14.13%。

(3)追溯调整对公司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的影响

①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根据公司2007年末及2008年末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估值结果,对公司2007年及2008年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影响的增加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07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
投资性房地产351,266,990.85336,546,005.10
递延所得税负债70,253,398.1767,309,201.02
盈余公积金24,454,607.2923,225,454.80
未分配利润237,420,416.00226,358,043.62
少数股东权益19,138,569.3919,653,305.66

②对利润表的影响

因公司2008年末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较2007年末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为-20,316,361.50元,考虑不计提折旧5,595,375.75元及所得税的影响后,对公司2008年度净利润的影响数为-11,776,788.60元;对200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影响数为-12,291,524.87元;对2008年度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为514,736.27元。

对归属于母公司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249,583,498.42元,对归属于少数股东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19,653,305.66元。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是目前国际通行的计量方法,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

公司目前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位于深圳的核心区域,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可以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具有可操作性。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方法,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全面的反映公司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价值,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09-18

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现对深圳市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09年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关联交易

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

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预计2009年总金额

(人民币万元)

物业服务中航公寓物业服务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不超过180不超过320
租赁代理租赁代理合同不超过140
物业服务天虹商场物业服务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200
物业服务飞亚达大厦、飞亚达科技大厦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300不超过600
租赁承租飞亚达大厦办公场所不超过300
物业服务沙河北工业区、凯特公寓物业服务深圳中航城发展有限公司不超过250不超过335
租赁代理物业租赁代理不超过85
物业服务天马物业、食堂管理服务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900
物业服务上海天马工业园区项目管理服务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不超过487.8072
物业服务中航技四物业、北京中航技大厦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不超过1,100
物业服务广东国际大厦物业服务广东国际大厦实业有限公司不超过1500不超过2,300
工程施工广东国际大厦空调系统大修工程、裙楼拆卸工程不超过700
租赁代理广东国际大厦租赁代理不超过100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吴光权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3、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中航苑航都大厦24层

4、经营范围:经营或代理除国家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补偿贸易;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国产汽车(不含小轿车)的销售。

5、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6、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7、预计2009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20万元。

(二)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吴光权

2、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万元

3、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0-24层

4、 经营范围:商品批发、零售及相关配套服务,停车场的机动车辆停放业务,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

5、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6、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7、预计2009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三)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吴光权

2、注册资本:人民币249,317,999元

3、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飞亚达科技大厦

4、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各种指针式石英表及其机芯、零部件、各种计时仪器,加工批发K金首饰表;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物业管理及物业租赁;自营进出口业务。

5、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6、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7、预计2009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0万元。

(四)深圳中航城发展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吴光权

2、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3、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中路鼎诚大厦2601-2602室

4、经营范围: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用电器,工程冷暖器材,电工材料的批发零售业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建筑陶瓷的零售。

5、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持有本公司7.17%的股份,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6、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7、预计2009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35万元。

(五)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吴光权

2、注册资本:人民币382,825,000元

3、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中航苑航都大厦22层

4、经营范围:从事生产、销售液晶显示屏(LCD)和液晶显示模块(LCM)产品

5、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6、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7、预计2009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900万元。

(六)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刘瑞林

2、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6101号

3、注册资本: 人民币10.3亿元

4、经营范围:经营范围为液晶显示器及相关材料、设备、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

5、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关联方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6、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7、预计2009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878,072元。

(七)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付舒拉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18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4、经营范围: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进出口业务;仓储;工业、酒店、物业、房地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新能源设备地开发、销售维修;展览;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5、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的母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6、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7、预计2009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100万元。

(八) 广东国际大厦实业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吴光权

2、注册资本:人民币21,800万元

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路339号

4、经营范围: 旅业、餐饮业、写字楼出租(售)、旅游、商务、洗涤服务,酒店业务培训、汽车出租及保管、医疗保健、美容美发、体育娱乐、卡拉OK歌舞厅、外商俱乐部、酒店设备安装、维修、咨询,室内装修工程、物业中介及室内外清洁服务、批发、零售、代购、代销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皮革制品、化工产品、建材、烟酒、食品,外币兑换业务。

5、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6、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7、预计2009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300万元。

(九)深圳市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石正林

2、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万元

3、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63号飞亚达大厦8、9层

4、经营范围:房地产租赁、维修、物业管理;房地产的售后服务、市政工程管理、绿化工程、环境卫生、生活网点的管理和服务;空调、水电、机电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房屋装修、维修

深圳市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已发展成为中国物业管理行业最具影响力的企业之一,是国家物业管理一级资质企业、深圳知名品牌、深圳福田区区长质量奖获得单位。在2008年1月公布的全国第二届物业金榜排名中,深圳市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综合实力名列全国第二名。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物业管理、租赁代理、工程施工等方面的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前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物业管理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关联交易参照同类服务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有利的。此类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四、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本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前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仇慎谦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张宝华、石正林、徐俊达、华小宁、郭明忠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的内容和定价政策公平合理,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物业管理业务,也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有利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3、《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租赁代理合同》等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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