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董事姓名 | 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 栗广广 | 董事 | 因公出差在外地 | 李红旗 |
| 仲林森 | 董事 | 因公出差在外地 | 李红旗 |
| 吴晓根 | 独立董事 | 因公出差在外地 | 无 |
| 缪国英 | 董事 | 因公出差在外地 | 无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李红旗、主管会计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玉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 | 4,462,914.85 | 4,762,820.87 | -6.3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2,444,719.58 | 2,887,065.75 | -15.32% |
| 股本 | 311,627,040.00 | 311,627,040.00 | 0.0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 0.0078 | 0.0093 | -16.13%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 | 0.00 | 0.00 | 0.0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42,346.17 | -274,483.20 | -61.1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4,522.87 | -1,474,972.76 | 81.3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0009 | -0.0047 | 81.39%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014 | -0.0009 | -55.56% |
| 稀释每股收益 | -0.0014 | -0.0009 | -55.56% |
| 净资产收益率 | -18.09% | -9.51% | -8.5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18.09% | -9.51% | -8.58%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 无 | 0.00 |
| 合计 | 0.00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9,05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北京和济深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7,516,756 | 人民币普通股 |
| 北京中欧联合国际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6,402,542 | 人民币普通股 |
| 江冬雪 | 1,566,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渊淑 | 1,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江秀琴 | 1,039,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彩银 | 950,286 | 人民币普通股 |
| 唐 勇 | 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刘 薇 | 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北京安蕴通石油技术有限公司 | 846,785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李坚宝 | 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同时,本公司加强与公司所在地政府沟通,以期获得大力支持。本公司当地政府表示在2009年度将继续采取积极措施,支持本公司资产重组,给予财政补贴,用于本公司正常运行,保持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
因此本公司经分析认为,若重大资产重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2009年度经批准得以实施,公司将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持续经营能力将得到实质性改善。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 2009年01月09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公司投资者 | 财政补贴 |
| 2009年03月11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公司投资者 | 公司股东诉讼 |
3.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