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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董事长张召平先生、总裁谷玉洪先生、总会计师张才明先生、财务主管尹相玉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
总资产1,664,374,161.261,541,944,467.437.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14,058,940.36890,780,694.162.61%
股本308,000,000.00308,000,000.00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2.972.892.77%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263,573,826.77268,033,529.28-1.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278,246.2028,597,208.99-18.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057,329.55-16,772,371.13264.0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20-0.05300.00%
基本每股收益0.080.09-11.11%
稀释每股收益0.080.09-11.11%
净资产收益率2.55%3.50%减少0.9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2.53%3.52%减少0.99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39,639.1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7,636.03
所得税影响额-27,156.2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2,205.39
合计147,052.2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0,843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章克勤2,190,000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通航技贸易有限公司2,143,931人民币普通股
李德启565,600人民币普通股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460,980人民币普通股
李保珍414,400人民币普通股
王艳华385,000人民币普通股
卓玉珍355,900人民币普通股
潘显忠330,000人民币普通股
梁锦持298,500人民币普通股
李颖275,708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 目比例原因
应收账款79%主要系本期新增销售尚未及时回款所致
其他应收款48%主要系公司土地购置款前期付款所致
短期借款46%主要系暂时性补充生产经营性流动资金所致
预收款项102%主要系本期销售预收款项比上年同期多所致
财务费用-74%主要系外币汇率波动大本期确认汇兑收益较上年同期多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82%主要系本期确认的资产减值比上年同期少所致
投资收益-100%主要系本期无投资收益而上期有所致
营业外收入-44%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处置旧设备较上年同期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85%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处置旧设备较上年同期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双方于2008年12月30日签订《补充协议书》约定,2009年6月30日前,刘跃凤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1,694万元。为保证履约,江苏丹工实业总公司为付款提供担保,经工商局提供资料显示,该公司具备担保实力。

2009年3月9日,公司收到刘跃凤付给公司的股权转让款100万元,尚余1,594万元未支付,公司将继续催收剩余股权转让款。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根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对江汉石油管理局机械制造行业的发展定位,江汉石油管理局将在江钻股份股改实施完成后一年内,由江汉石油管理局向上市公司提出议案,利用江钻股份上市公司平台,通过增发或其他合适方式,将其拥有的机械制造行业的优质资产注入江钻股份,把江钻股份建成中石化石油钻采机械制造基地。江汉石油管理局在公司股改实施完成后一年内,履行股改承诺,提出将其优质资产三机厂注入公司的议案,该议案未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见公司于3月19日、6月14日、7月1日在《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告。
股份限售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或转让。该承诺在继续履行。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
其他承诺(包括追加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09年02月11日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公司 王伟刚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2009年03月03日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中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刘志成、罗丹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3.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召平

200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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