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寇卫平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张建英女士,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部主任张莉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508,420,573.83 | 2,809,812,121.67 | -10.7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353,605,456.86 | 1,347,819,196.69 | 0.4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2.65 | 2.64 | 0.38 |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1,941,460.83 | 156.8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43 | 130.71 |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323,356.09 | 5,323,356.09 | -63.33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10 | 0.010 | -64.2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07 | 0.007 | -74.0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10 | 0.010 | -64.29 |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393 | 0.393 | 减少0.72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256 | 0.256 | 减少0.7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72.6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54,132.4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4,130.2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9,142.17 |
| 所得税影响额 | 106,619.88 |
| 合计 | 1,853,752.09 |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5,221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美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7,977,528 | 人民币普通股 |
| 香港博伊西家具有限公司 | 40,901,76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7,711,147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2,996,762 | 人民币普通股 |
|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 | 11,751,26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813,979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7,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000,08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550,609 | 人民币普通股 |
| 交通银行-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期末/本期 | 期初/上期 | 差异率(%) |
| 货币资金 | 204,699,500.22 | 493,277,733.00 | -58.50 |
| 长期股权投资 | 41,708,360.18 | 4,117,687.00 | 912.91 |
| 在建工程 | 20,094,254.47 | 14,078,586.80 | 42.73 |
| 应付票据 | 82,545,913.93 | 61,589,968.24 | 34.02 |
| 应付账款 | 109,998,221.89 | 180,143,621.61 | -38.94 |
| 应交税费 | -14,177,406.12 | -2,412,299.96 | -487.71 |
| 长期借款 | 88,359,000.00 | 58,921,100.00 | 49.96 |
| 财务费用 | 7,185,666.08 | 466,310.11 | 1440.96 |
| 营业外收入 | 1,924,346.41 | 1,101,073.74 | 74.77 |
| 所得税费用 | 1,141,771.17 | 2,123,170.18 | -46.22 |
| 净利润 | 7,828,640.79 | 19,426,223.42 | -59.7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691,586.19 | 12,182,937.78 | 151.9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941,460.83 | -38,616,930.72 | 156.8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738,921.56 | 33,092,484.02 | -46.4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668,430.76 | -33,110,648.69 | 46.6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89,061,374.03 | 169,768,304.95 | 246.9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1,010,670.68 | 86,481,729.45 | -424.94 |
差异情况说明如下:
1)货币资金: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归还短期借款所致。
2)长期股权投资:增加的原因为报告期公司支付Schnadig投资款,且本期所收购Schnadig有形资产以及相关债务正在确认,因此未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3)在建工程: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孙公司上海美克美家家具有限公司淞江配送中心的工程支出。
4)应付票据: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供应商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的结算方式增加所致。
5)应付账款: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对部分供应商采用票据结算方式,支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6)应交税费: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缴纳年初未交企业所得税所致。
7)长期借款: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美克国际家私(天津)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美克”)为调整债务结构增加银行中长期贷款所致。
8)财务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汇兑损益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9)营业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天津美克以及公司孙公司美克国际木业(天津)有限公司收到政府给予的暖气费补贴所致。
10)所得税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按照所得税准则核算的递延所得税项目以及本期计提企业所得税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1)净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家具出口业务收入受金融危机持续影响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所致。
1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收回前期为客户垫付的海运费所致。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收回前期为客户垫付的款项以及公司支付税款相应减少所致。
1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为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上年同期减少投资所致。
1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减少固定资产投资所致。
16)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减少银行贷款规模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9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09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该事项需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相关公告详见2009年2月24日、2009年3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
控股股东美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克集团”)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其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同时出售价格不低于9.8元/股(若自非流通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资扩股等事项,则对该价格作相应调整)。
履行情况:该项承诺已于报告期履行完毕,美克集团未出售解除限售的股份,无违反承诺的情况。
2、发行时承诺及履行情况
1)限售期承诺:
美克集团认购的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公司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予转让。
履行情况:美克集团所持有股份尚处于限售期内。
2)美克集团对于解决天津美克担保事项的承诺:
2007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即天津美克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起,天津美克为美克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新疆美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美克化工")提供的担保,构成了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为此,美克集团提出解决担保方案如下:
(1)为尽快解除天津美克为美克化工相关建设项目银团贷款提供的担保,美克化工承诺,在其相关建设项目竣工并形成自有资产后,保证立即采取一切积极有效之措施,以自有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即将建成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向贷款银团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将天津美克提供的相关担保置换出来并即刻解除。
(2)天津美克除履行其已签订之担保合同项下担保责任外,将不再新增任何为美克集团和美克化工之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
同时,美克集团还承诺,在天津美克为美克化工提供的贷款担保尚未解除期间,如因该等担保给天津美克造成任何损失将由美克集团全部承担,天津美克可要求美克集团以其所拥有的等额现金或者其它等额的非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其拥有的美克股份之股权)依法变现予以全额赔偿。
履行情况:
(1)美克化工项目原计划于2007年8月投料试车,由于设计变更、关键设备延期交付等原因,实际于2008年6月开始试生产,9月完成新装置的销缺及部分装置的性能考核,因此影响了竣工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相关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目前还未完成。美克化工目前正组织力量加快竣工决算工作进度,争取尽快开展担保置换的申报工作。
(2)截止报告期末,美克化工已归还已签订担保合同项下银行贷款3150万元,天津美克履行上述其已签订之担保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由29415万元减至26265万元,没有新增任何为美克集团和美克化工之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2009年2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09年3月12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了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相关条款,详见2009年2月24日、2009年3月13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009年3月31日,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8年度末总股本510,604,02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65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股利共计3,318,926.13元,剩余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该利润分配方案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美克国际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寇卫平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