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1.4 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1.5 公司董事长翁亚绪先生、总经理康永泉先生及财务总监姚大海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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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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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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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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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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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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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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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06年1月23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及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在方案中承诺: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持股5%以上非流通股股东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在十二个月法定承诺期满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以外的方式转让所持股份。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2月22日实施完毕,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注2:公司监事杨杏光女士持有的东方宾馆股票,按规定锁定。
注3: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股票至2008年2月22日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3,483,687股,至2009年3月2日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6,967,374股,至2010年2月22日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00,301,686股。
注4: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股票至2008年2月22日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3,483,687股,至2009年3月2日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6,967,374股,至2010年2月22日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8,712,236股。
4.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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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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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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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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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康永泉先生已于2009年1月在我公司授薪。
注2:林军先生2008年7月开始在公司领薪。
注3:杨杏光女士于2008年1月23日购入东方宾馆3000股,2008年1月24日卖出其中的770 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2 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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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有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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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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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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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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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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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6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7 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为了保障公司经营环境的稳定,我公司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穗府〔1999〕11号文的规定,于2009年1月召开第四届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了公司住房货币补差实施方案及住房货币分配实施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就该方案所影响的相关会计科目及金额进行了更正,更正的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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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对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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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对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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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对上述事项作为前期差错予以追溯重述。
6.8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下转D7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