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07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我要评报 | 我要订报 | 我来提问 | 我来出题 | 我要投稿

返回首页 时报在线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新闻检索

3 上一篇   20 星期20 放大 缩小 默认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业务诉讼公告

  股票简称:香溢融通 证券代码:600830 编号:临时2009-014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业务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9年4月28日,公司子公司浙江元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元泰典当)、浙江香溢德旗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德旗典当)分别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典当业务向典当客户提起诉讼,相关情况如下:

  一、诉讼事项

  1、因富阳市鹳山电缆电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鹳山电缆)未按期归还元泰典当当款,2009年4月28日,元泰典当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鹳山电缆归还当金2000万元,支付利息和综合服务费142万元,并支付违约金。

  元泰典当于2007年12月26日与鹳山电缆签定《最高额授信合同》,合同限期2007年12月26日-2008年12月26日,授信额度2000万元。当物为鹳山电缆拥有的对华伦集团的应收款人民币2000万元,已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华伦集团拥有的浙江省富阳市房屋共计建筑面积14019.19平方米及相应土地使用权,已办理抵押登记。华伦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伦集团)、浙江大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大地纸业)、陈建龙、何香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08年12月26日授信期限届满,经各方协商,2008年12月27日,元泰典当与鹳山电缆签订《最高额授信合同》(限期2008年12月27日-2009年12月26日)、《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典当合同》(以鹳山电缆拥有的对华伦集团的应收款人民币2000万元作为质押,已办理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与华伦集团、大地纸业、陈建龙、何香妹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最高额授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09年1月7日元泰典当与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金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最高额授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由于鹳山电缆在2009年3月31日续当当票到期后,未能及时归还当款并支付利息及综合服务费,构成对元泰典当违约。由此,元泰典当要求鹳山电缆归还当金2000万元,支付利息和综合服务费142万元,并支付违约金,华伦集团、大地纸业、陈建龙、何香妹、四川金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因大地纸业未按期归还德旗典当当款,2009年4月28日,德旗典当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大地纸业归还当金1000万元,支付利息和综合服务费9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

  德旗典当于2007年10月17日与大地纸业签定《最高额授信合同》,期限2007年10月17日-2008年10月16日,授信额度1000万元。当物为大地纸业以其拥有的对攀枝花大地水泥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1000万元,已办理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华伦集团、陈建龙、何香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08年10月17日授信期限届满,经各方协商,2008年10月17日,德旗典当与大地纸业签订《最高额授信合同》(限期2008年10月17日-2009年10月16日)、《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典当合同》(大地纸业以其拥有的对攀枝花大地水泥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1000万元作为质押,已办理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与华伦集团、陈建龙、何香妹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最高额授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09年1月7日与四川金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最高额授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由于大地纸业在2009年3月31日续当当票到期后,未能及时归还当款并支付利息及综合服务费,构成对德旗典当违约。由此,德旗典当要求大地纸业归还当金1000万元,支付利息和综合服务费9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攀枝花大地水泥有限公司在1000万元应收帐款额度内直接向德旗典当清偿,华伦集团、陈建龙、何香妹、四川金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因华伦集团未按期归还德旗典当当款,2009年4月28日,德旗典当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华伦集团归还当金1000万元,支付利息和综合服务费74万元,并支付违约金。

  德旗典当于2007年10月17日与华伦集团续签定《最高额授信合同》,期限2007年10月17日-2008年10月16日,授信额度1000万元。当物为华伦集团拥有的对大地纸业的1000万元应收帐款,已办理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大地纸业、陈建龙、何香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08年10月17日授信期限届满,经各方协商,2008年10月17日,德旗典当与华伦集团签订《最高额授信合同》(限期2008年10月17日-2009年10月16日)、《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典当合同》(华伦集团以其拥有的对大地纸业的应收帐款1000万元作为质押,已办理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与大地纸业签订《最高额房地产抵押典当合同》(以大地纸业拥有的浙江省富阳市房屋共计建筑面积16118.39平方米及相应土地使用权19516.70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已办理抵押登记)。与大地纸业、陈建龙、何香妹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最高额授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09年1月7日,德旗典当与四川金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最高额授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由于华伦集团在2009年3月31日续当当票到期后,未能及时归还当款并支付利息及综合服务费,构成对德旗典当违约。由此,德旗典当要求华伦集团归还当金1000万元,支付利息和综合服务费74万元,并支付违约金,大地纸业、陈建龙、何香妹、四川金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进展情况

  2009年4月29日,元泰典当、德旗典当分别收到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上述案件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三、除上述案件外,本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因上述诉讼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就此事给公司可能带来的损失进行具体数额的估算,但可能会给公司未来利润造成影响。

  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法院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声明 © 证券时报网 网站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