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
董事 | 王振坤 | 因事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委托潘刚董事长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董事 | 高德步 | 因事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委托潘刚董事长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潘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成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瑞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11,798,811,727.80 | 11,780,488,935.08 | 0.1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906,158,917.46 | 2,789,262,810.00 | 4.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3.64 | 3.49 | 4.30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
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30,391,564.90 | 39.25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66 | 15.79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3,335,450.16 | 113,335,450.16 | 103.59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4 | 0.14 | 75.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3 | 0.13 | 62.50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14 | 0.14 | 75.00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3.90 | 3.90 | 增加2.6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3.65 | 3.65 | 增加2.4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60,530.3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587,217.26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19,982.2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343,499.6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72,588.87 |
所得税影响额 | -1,716,864.67 |
合计 | 7,234,776.61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30,234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中国银行-友邦华泰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251,313 | 人民币普通股 |
呼和浩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8,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徐鹏 | 12,839,38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507,587 | 人民币普通股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 11,441,55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10,999,79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 | 10,453,05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999,91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877,189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⑴ 本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年初增加21,431,008.12元,增加了93.27%,其原因主要是公司接收的票据结算回款较年初时有所增加。
⑵ 本期末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310,005,285.28元,增长比例109.18%,主要原因是公司逐渐消除“三聚氰胺事件”的影响,产能较年初恢复,预付的材料款相应增加所致。
⑶ 本期末应付票据比年初增加169.57%,主要是由于公司以票据进行货款结算增多所致。
⑷ 本期末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30.45%,主要是由于本期未支付的广告营销费用较年初增加所致。
⑸ 本期末预收账款较年初降低70.83%,其原因主要是本期发货量增加。
⑹ 本期末应交税费比年初增加59.65%,其原因主要是本期销售回升,销项税增大,留抵的进项税额
减少所致。
⑺ 本期末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150,000,000.00元,增加了274.58%,其原因是公司本期增加贷款所致。
⑻ 本报告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提高53.82%,原因主要是公司为消除“三聚氰胺事件”的影响,加大广告宣传力度,广告营销费用增加所致。
⑼ 本报告期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降低45.02%,是由于去年捐赠了奥运会,本期捐赠支出减少所形成。
⑽ 本期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增长幅度为103.59%,其主要原因一是公司深化精确管理、加强品牌建设、积极努力恢复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使得主营业务收入同比提高;二是主要原材料价格降低,产品毛利率提高;三是去年同期管理费用中包含股份支付费用69,086,763.70元,而本期已不存在此项因素的影响。
⑾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了39.25%,原因主要是本期部分材料价格降低,购买商品所产生的现金流出减少所影响。
⑿ 报告期内与损益相关的财务指标比上年同期增长较大的原因同⑽。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呼和浩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严格履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法定限售承诺事项,即:(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呼市投资公司所持公司原非流通股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二)在前项规定期满后,呼市投资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另,呼市投资公司进一步承诺: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六十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目前,呼和浩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未违反相关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刚
200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