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
董事 | 陶毅 | 公务原因 |
董事陶毅先生授权董事侯琦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贾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品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1.以下简称的“11家公司”是指上海信达银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达”)、宁波信达中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信达”)、安徽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信达”)、嘉兴市信达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信达”)、青岛信达荣昌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信达”)、新疆信达银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信达”)、台州信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信达”)、吉林信达金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信达”)、上海立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立人”)、合肥润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润信”)和海南院士村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院士村”)。
2.2008年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09 年3 月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的公司2008 年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本期金额为重组后11家公司与本部合并会计报表数据,上期金额为重组前上市公司2008年1季度合并会计报表数据。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11,056,487,548.45 | 11,123,460,561.15 | -0.6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4,532,614,347.40 | 4,452,918,261.18 | 1.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2.97 | 2.92 | 1.71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0,669,678.18 | -185.30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7 | -127.82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244,301.44 | 13,244,301.44 | 131.85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1 | 0.01 | 110.8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1 | -0.01 | 88.23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1 | 0.01 | 110.86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29 | 0.29 | 增加122.6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32 | -0.32 | 增加75.8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7,198,066.77 | 处置资产收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79,897.05 | 税收返还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95,833.33 | 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5,471,553.86 | 主要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289,931.04 | 子公司委托贷款的方式拆借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所承担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39,158.77 | 主要是取得的财政扶持资金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200,000.00 | 处置资产包收益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7,557.66 | |
所得税影响额 | -9,323,807.37 | |
合计 | 27,598,329.03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0,807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 51,755,982 | 人民币普通股 |
北京崇远投资经营公司 | 39,266,784 | 人民币普通股 |
北京市电影公司 | 6,619,39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北京东方国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578,855 | 人民币普通股 |
宋樟宝 | 3,518,576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岚 | 2,96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铁建(北京)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 2,547,757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志和 | 2,468,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宋衍 | 2,468,12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金额 | 年初余额 | 增减比例(%) | 变动原因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000.25 | 3,707.97 | 61.82 | 持有的友好集团、攀钢钢钒股票价格上涨 |
预付账款 | 65,883.33 | 48,480.30 | 35.90 | 预付工程款增加 |
应收股利 | 1,421.57 | 2,305.88 | -38.35 | 收回参股公司股利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6,111.57 | 17,251.33 | 51.36 | 持有的北京银行、宁波韵升股票价格上涨 |
应付票据 | 3,822.05 | 2,622.05 | 45.77 | 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
应交税费 | 2,100.45 | 7,627.88 | -72.46 | 支付所得税、预售房款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等 |
利润表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金额 | 增减比例(%) | 变动原因 |
其他业务收入 | 322.84 | 0.00 | | 本期金额为重组后11家公司与本部合并会计报表数据,上期金额为重组前上市公司2008年1季度合并会计报表数据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144.48 | 87.40 | 1,209.40 |
销售费用 | 1,234.62 | 2,621.76 | -52.91 |
管理费用 | 5,554.28 | 1,771.55 | 213.53 |
资产减值损失 | -2,899.85 | 0.00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366.36 | 0.00 | |
投资收益 | -847.05 | -1,732.71 | 51.11 |
营业外收入 | 2,046.92 | 62.93 | 3,152.89 |
营业外支出 | 46.66 | 2.90 | 1,511.31 |
所得税费用 | 1,799.56 | 19.96 | 8,917.61 |
少数股东损益 | 201.13 | -177.88 | 213.07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金额 | 增减比例(%) | 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066.97 | 12,973.69 | -185.30 | 本期金额为重组后11家公司与本部合并会计报表数据,上期金额为重组前上市公司2008年1季度合并会计报表数据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20.20 | -54.28 | -3,989.9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3.66 | -28,723.95 | 103.42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08年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已基本完成,截至本报告期末,尚有少部分出售股权资产的变更手续仍在办理中,未完成变更的股权资产占全部应剥离股权资产交易价格的10.22%,占全部应剥离资产交易价格的7.50%。上述尚未办理完毕的事项不会给公司正常经营带来风险,不会构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实质性障碍,公司董事会关注并积极推进相关手续的办理,待工作全部完成,公司将及时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期间,重组相关方出具了一系列承诺,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如下:
出具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 “对于上海信达银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达”)玉兰苑综合楼拆迁和小业主清理事宜,由我公司负责与上海信达共同处理,如所得补偿额(扣除需由上海信达代垫的小业主清理费用后)低于本次交易的评估值,差额部分由我公司以现金补足”
“如青岛信达荣昌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有权部门要求或法院生效判决,需要补缴青岛市东海路南侧E-7号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及其利息,该土地出让金及其利息由我公司负责承担” | 未发生需要信达投资补偿的情形,依承诺履行 |
关于吉林金都所开发项目的土地出让金的承诺 | 政策未发生变化,不具备履行承诺的前提条件 |
关于上海立人所购买23项房产的承诺 | 目前已取得完整权属的有21项,完成评估价值的89.36%;1项房产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已经受理,正在公示阶段;剩余1项南宁民族宫项目,鉴于无法在承诺期内完成过户,信达投资依承诺履行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依承诺履行 |
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出具的承诺 | 依承诺履行 |
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已经实现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 |
关于土地使用权减值测试的承诺 |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有关数据,交易资产所涉及的主要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并未出现大幅波动,销售价格保持稳定状态;根据销售价格指数测算,交易资产未出现需要进行减值测试的迹象。 |
“截至评估基准日2008年4月30日,本次拟注入资产中,如存在达到法定清算条件和符合税务机关可要求清算条件的开发项目,本次交易ST天桥拟购买资产所应负担的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由我公司予以弥补。” | 依承诺履行 |
关于瑕疵资产的承诺 | 除上海立人所有的瑕疵资产外,目前取得完整权属的1项,其他房产土地未在承诺期限内办毕完整权属。依承诺履行 |
定价基准日次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若本次交易中用于认购ST天桥股票的标的资产出现亏损,亏损部分由我公司予以全额弥补 | 用于认购ST天桥股票的标的资产未出现亏损 |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建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南建信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正元投资有限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以资产认购ST天桥发行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 已办理锁定手续 |
对本次拟转让给本公司的11家公司股权具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在该等股权资产上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争议,该等股权资产上未有冻结、查封或者设定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权益的情形,能够在约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 已履行承诺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依承诺履行 |
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出具的承诺 | 依承诺履行 |
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已经实现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扭亏为盈,原因主要是2008年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由计算机应用服务转为房地产开发。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6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信达银泰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玉兰苑商务楼列入浦东国际机场北通道及两侧绿化带工程前期拆迁范围。截至本报告期末,上海信达银泰置业有限公司正在进行拆迁谈判工作。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贾放
200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