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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0901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审议的配股方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公司将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股权登记日:2009年4月28日(星期二)。

(三)会议召开地点:武汉锦江国际大酒店(湖北省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707号)。

(四)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09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09年5月5日15:00至2009年5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 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将在指定报刊上刊登一次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公告,公告时间为2009年4月30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2009年4月28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将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议题:

(一)《关于放弃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符合配股资格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09年配股方案的议案》;

并逐项审议以下事项: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配股比例和配股数量

4、配股价格和定价原则

5、配售对象

6、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7、决议的有效期

8、募集资金投向

(四)《关于公司2009年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配股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09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 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2、 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 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4、 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

(二)登记截止时间:

2009年4月30日(星期四)16:00。

(三)登记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长江证券大厦二楼 董事会秘书室接待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9年5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 投票代码:360783;投票简称:长江投票

3、 股东投票的操作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议案 序号表决事项对应

申报价格

总议案100.00元
《关于放弃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1.00元
《关于公司符合配股资格的议案》2.00元
《关于公司2009年配股方案的议案》3.00元
3.1关于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3.01元
3.2关于发行方式3.02元
3.3关于配股比例和配股数量3.03元
3.4关于配股价格和定价原则3.04元
3.5关于配售对象3.05元
3.6关于未分配利润的安排3.06元
3.7关于决议的有效期3.07元
3.8关于募集资金投向3.08元
《关于公司2009年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4.00元
《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配股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5.00元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代表弃权,如下表所示: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 股
反对2 股
弃权3 股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⑥计票规则:

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至议案5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至议案5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1至议案5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2、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 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5月5日15:00至2009年5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八号?长江证券大厦 (邮编:430015)

联系人:邓 飞 黄育文

联系电话:027-65799886 传真号码:027-85481726

(二)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代理投票委托书(注:复印有效)

代理投票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5月6日(或依法延期后的其他日期)召开的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议案序号表决事项赞成

(附注1)

反对

(附注1)

弃权

(附注1)

总议案   
《关于放弃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配股资格的议案》   
《关于公司2009年配股方案的议案》   
3.1关于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3.2关于发行方式   
3.3关于配股比例和配股数量   
3.4关于配股价格和定价原则   
3.5关于配售对象   
3.6关于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3.7关于决议的有效期   
3.8关于募集资金投向   
《关于公司2009年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配股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1、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2、股东账号(附注2): 持股数(附注3):

3、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署:(附注4)

委托日期:2009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表决票。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无须填写本栏。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投票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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