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9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44,763,7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4.5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B 股暂不扣税)。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B股股息折算汇率按本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09年5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的中间价(1港币=0.8802元人民币)计算。
二、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
1.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7月16日,除息日为2009年7月17日。
2.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9年7月16日,除息日为2009年7月17日,B股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7月21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1.截至2009年7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
2.截至2009年7月21日(最后交易日为2009年7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A股股息于2009年7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至其资金账户;
2.B股:
1)B股股息于2009 年7 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若B股股东在2009年7月21日办理了“深赤湾B”股份转托管,其所得的股息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3.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904 | 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 | 00*****553 | 王芬 |
3 | 00*****455 | 范肇平 |
4 | 00*****260 | 郑少平 |
五、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联系人:胡静競、陈丹
咨询电话:(0755)2669 4222
传真电话:(0755)2668 4117
六、备查文件: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