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ST科龙 公告编号:2009-058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类型:(亏损 (扭亏 √同向大幅上升 (同向大幅下降
2.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 2009年1月1日—
2009年6月30日 | 2008年1月1日—
2008年6月30日 | 增减变动(%)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约15,000万元 | 7,067万元 | 增长:100%-150% |
基本每股收益 | 约0.1512元 | 0.0712元 | 增长:100%-150%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相比去年同期,报告期内公司的一系列降成本措施取得显著成效,制造成本得到了有效控制,产品毛利率增大;
2、相比去年同期,本报告期内汇率波动相对平稳,公司的汇兑损失减少。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有关2009年半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数据,本公司将在2009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7月8日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ST科龙 公告编号:2009-059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9年7月8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高院」)(2009)粤高法立民终字第116、171、172号民事裁定书,广东高院对本公司相关控股子公司起诉顾雏军、格林柯尔系公司的案件进行了终审裁定:顾雏军、格林柯尔系公司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限内虽然提出了上诉,但未在规定的交费期限内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广东高院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佛山中院」)(2006)佛中法民二初字第10、12、13号民事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佛山中院(2006)佛中法民二初字第10、12、13号民事判决书均判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胜诉,上述案件诉讼金额合计约人民币20,564.25万元,案件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08年6月24日及2008年10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一、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止2008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格林柯尔系公司及特定第三方公司应收款项余额约人民币6.51亿元,本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对此应收款项计提了坏账准备人民币3.65亿元。本公司认为,在目前情况及本公司起诉格林柯尔系公司及特定第三方公司系列案件全部审结并执行完毕之前,本公司对格林柯尔系公司及特定第三方公司应收款项可收回性的判断与此前相比并无实质性的差异。
三、备查文件
广东高院(2009)粤高法立民终字第116、171、172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7月8日